壟斷日企被罰12.35億
12.35億元
圖/新華社
羊城晚報記者 馬漢青 張愛麗
國家發改委20日公佈,12家日本零部件、軸承企業被罰12.35億元,這是我國開出的反壟斷最大罰單。
自2013年以來,我國反壟斷調查頻繁,涉及液晶面板、奶粉、黃金、白酒、汽車、通信等行業數十家企業,此前已累計開出罰單約15億元。
近期我國反壟斷力度前所未有,為何近期反壟斷大幅增加?為什麼反壟斷對象多為外企?不同企業處罰為什麼有區別?就這些熱點問題,羊城晚報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
●零部件成汽車業反壟斷主戰場?
“零部件反壟斷應是汽車業反壟斷的主戰場。”一位資深汽車行業人士説。
目前,我國汽車企業,尤其是日係合資企業對日本零部件供應商依賴度較高。中研普華公司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汽車零部件從日本進口額為95.8億美元,佔零部件進口總額的27%。
“在汽車零部件市場,價格壟斷現象非常普遍。”廣州一汽車4S店張姓售後經理表示,目前各品牌廠家都只將零部件正品提供給4S店,且對4S店管理十分嚴格,定期進行檢查,以強化壟斷。
中國汽車維修協會日前發佈的國內常見車型“零整比”數據也表明,國內零部件價格之高令人咋舌。如北京賓士“C級W 204”車型,系數高達1273%,意味著在中國更換這輛車所有配件的花費可購買12輛新車;華晨寶馬“3係E 90L C I”車型,系數高達661%;雷克薩斯、大眾、奧迪、比亞迪等被調查車型“零整比”系數也超過400%。業內專家表示,在國外的研究數據中,300%左右的整車配件零整比是最常見的。
上述張姓經理稱,汽車行業壟斷情況由來已久,其實4S經營模式本身就是一種壟斷。很多汽車經銷商並不能通過賣車盈利,甚至有時會賠錢,經銷商一般是通過售後服務和維修獲得高額利潤。
●為何突然加大反壟斷力度?
我國反壟斷法是2008年8月開始實施的,在實施的前幾年可以説波瀾不驚,直到2011年11月發改委才向山東兩家藥企開出了首張反壟斷罰單。但進入2013年,國家發改委在反壟斷上猛然發力,先後對液晶面板、奶粉、黃金、白酒、汽車、通信等行業巨頭髮起反壟斷調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這與我國深化改革直接相關。”對為何近一年來反壟斷大幅增加,廣東省委黨校教授余甫功分析,當前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必然清除各種妨礙市場競爭的障礙,而壟斷主要妨礙的是市場價格機制。
據分析,我國的反壟斷法主要針對的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近期被查處的企業或是通過壟斷協議控制商品價格,或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加大反壟斷力度,將直接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今後我國的反壟斷將成為一種常態”。
●被罰多是外企就是“排外”?
這次反壟斷被罰的12家汽車零部件廠,以及此前調查的微軟、高通、賓士、奧迪等多為外資企業,為此一些外國機構提出了是否存在“排外”的問題。
余甫功認為,這與“排外”無關,而與我國的産業鏈格局有關。目前很多跨國公司處於産業鏈的中高端,或者涉及了整個産業鏈,在技術、品牌、渠道等方面控制力很強,容易控制市場,形成壟斷;而我國的企業仍然多數處於産業鏈的中低端,往往存在産能過剩、過度競爭,很難形成壟斷。在這種格局下反壟斷的對象自然多數是外資企業。
事實上,此前國家商務部已多次強調,中國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涉嫌壟斷行為開展調查是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在反壟斷法面前,所有企業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況。
●挨罰企業被區別對待?
也有觀點認為,在對12家日本企業開出的罰單中,對不同企業處罰上區別對待。比如,對第一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企業免除處罰,對第二家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企業處罰較低,而對其他相關企業處罰較高。
廣東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步林表示,這種處罰辦法是依法有據的。按照反壟斷法,經營者違反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但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這主要是考慮到很多壟斷協議的專業性、隱蔽性都很強,這樣更有利於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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