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5月10日起,《中山市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舉報人實施獎勵。舉報線索經公安部門立案的,可獲萬元獎勵。
14日上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對上述辦法進行了解讀,並強調今年將形成全社會“三打兩整治”工作合力,進一步加大食品藥品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市食藥監局監管對象增至7.89萬家
“當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已經被放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來。”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梁衛華指出,該局一直高度重視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工作,堅持對食品藥品制假售假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原則,進行鐵腕整治。
據統計,2012年-2013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排查投訴舉報線索1714條,協查線索1856條,立案查處案件976宗;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103張、《餐飲服務許可證》4張,搗毀窩點177個;向公安部門移交案件和線索197宗。
梁衛華告訴記者,今年4月1日起,該局全面承接了原來由質監、工商、經信、農業、林業、海洋漁業等相關部門履行的食品生産流通環節、酒類和食用農産品、林産品、水産品監管職能,監管範圍擴大到食品生産、流通、消費和“三品一械”生産、經營、使用的全鏈條,監管對象從原來的2.87萬家增至7.89萬家。
今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將繼續深化與市公安局的聯動協作,配合開展“涉食藥假”等專項行動。于5月10日實施的獎勵辦法,就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依據相關法律聯合製定的。
舉報四類違法行為可獲獎勵
記者了解到,根據《中山市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試行)》的規定,舉報四類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查獲物品的貨值金額不滿5萬元的,每宗獎勵500元;貨值金額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每宗獎勵5000元。
舉報涉嫌犯罪行為並經公安部門立案調查的,每宗獎勵10000元。舉報特別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提高獎勵金額。
據介紹,接受舉報獎勵的四類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包括非法生産、生産經營假劣産品、生産經營禁止生産經營的食品,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
中山市副市長吳月霞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將在全市範圍內重點開展‘三打兩整治’工作,即打擊制售假酒、打擊非法銷售加工‘病死豬肉’及其製品和保健食品打‘四非’三項專項行動,以及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和農産品品質安全兩項專項整治工作。”(記者遊玉華 通訊員 石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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