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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基金遭質疑 爆料人委託律師炮轟民政局

2014-02-18 15:00 來源:光明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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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法制晚報》發佈消息稱,爆料嫣然天使基金違法的周筱赟,日前委託律師向北京市民政局發律師函,要求該局“糾正違法”。此前他向朝陽區衛生局、朝陽區民政局申請公開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成立的驗資報告、註冊資金實際來源、接受境外資金報告等遭拒。隨後,在同一天,周筱赟轉發此微博併發問,稱善款為何成了隱私?

  2月16日112點40分,《法制晚報》通過微博爆料稱,爆料人委託律師發表律師函。律師函稱,嫣然天使註冊資金的實際來源資訊應該公開,朝陽區民政局不應以“權利人不同意公開”為由不公開,應履行慈善資訊公開義務,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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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筱赟托律師發函炮轟民政局

  並透露稱1月8日,周筱赟向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局、朝陽區民政局申請公開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成立的驗資報告、註冊資金的實際來源、接受境外資金報告。之後,他收到朝陽區衛生局、朝陽區民政局的答覆,均為“不予公開”,理由是涉及“個人隱私”,並稱徵求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意見對方不同意公開。他認為嫣然天使醫院是紅十字基金會撥付5322萬善款建立的,善款用途不能算個人隱私。善款捐贈和使用資訊必須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如果捐款人和受助人不願意公開個人資訊,匿名就可以。

  在2月16日的21點49分,筱赟轉發此微博,並稱:“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局和民政局,你們都是法盲嗎?善款為何成了‘個人隱私’?據《北京市促進慈善事業若干規定》第15條:慈善組織應主動向社會公開‘捐贈財産的來源、種類、價值等接受捐贈資訊;捐贈財産用途、使用效果等捐贈財産使用資訊’。”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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