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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每年延徵1元稅 20年吸引個人養老金150元

2013-12-05 09:07 來源:證券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 冷翠華

  “經測算,每年延期收取1元錢的稅收,就可在20年內吸引個人積累養老金150元。”昨日,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副主任袁序成表示,要大量運用商業保險機制,完善養老保障體制,使養老資源配置更有效;要儘快出臺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他還指出,保監會正抓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制度。

  袁序成表示,近年,我國商業保險通過多種形式積極參與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對改善社會保障體系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也面臨一些困難。商業養老保險規模偏小、發展不足、覆蓋範圍偏窄。對此,他提出了三點建議,加大商業養老保險參與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力度。

  第一,以市場機制為紐帶,大量運用商業保險機制,完善養老保障體制,提升養老的市場化水準,使養老資源配置更有效。首先要在頂層設計中明確商業保險的地位和作用——基本養老保險作為第一支柱,主要解決公平性問題;企業年金作為第二支柱,要解決效率問題,由企業和個人自擔養老責任,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商業保險作為第三支柱,要滿足人民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需求。

  第二,儘快出臺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從國際經驗來看,適度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吸引消費者主動承擔養老責任的主要手段,也是養老保險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袁序成表示,通過免稅、延期徵稅等方式鼓勵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具有顯著的市場撬動效應。

  他舉例説,僅以延期徵稅來測算,每年延期收取1元錢的稅收,就可在20年內吸引個人積累養老金150元。因此,建議在財政可持續的情況下,儘早啟動個人稅延保險試點,並總結經驗基礎上擇機推廣。

  第三,儘快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展養老服務業的相關措施,包括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進一步積極參與到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之中。

  此外,他表示,儘管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個敏感話題,但這其實只是為大眾養老多提供一種選擇,並非推卸政府的責任。“目前,我們正在積極推進這一保險制度的設計。我們在研究中發現,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涉及到法律等多種問題,保監會正牽頭組織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公司積極研究這個問題,並會同民政部、全國老齡辦、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等有關部門共同推動這項工作。”袁序成表示。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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