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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談商標法第三次修改

2013-06-15 13:38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15日正在大連舉行的“2013年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副巡視員吳群向與會人士介紹了正在進行的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吳群表示,新版商標法有望為公眾申請註冊商標提供多項更加便利的服務措施,包括:擴大申請範圍、提供電子申請方式、減少申請成本等。

  從早期的招牌、字號,到現在的文字、圖形,商標的形式不斷創新發展。那麼,聲音、顏色能否申請註冊商標呢?據吳群介紹,新版商標法草案取消了現行商標註冊的可視性要求,規定聲音、單一顏色也可作為商標申請註冊,這將有利於企業創新發展。

  實際上,目前在很多國家和地區,聲音、顏色,甚至氣味、動態商標都已得到法律的認可。吳群認為,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新型商標申請的法律之門即將打開,隨著科技能力及商標實踐的發展,待時機成熟時,我國還將陸續開放其他類型的新型商標。

  申請註冊一個商標,往往要抱著一摞材料多次往返工商部門。網際網路這麼發達,能否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早在2009年,工商總局商標局就已經開始試點這種新的申請方式,但目前僅允許部分獲得授權的代理組織提交除自然人申請、有優先權的、人物肖像等之外的普通商標註冊申請。

  據吳群介紹,新版商標法草案全面開放電子申請方式,允許申請人通過網上提交商標申請。這將為當事人提供極大便利,進而促進市場主體申請商標的熱情。

  此外,新版商標法草案還新增了“一標多類”的申請方式,允許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不僅可以進一步減少當事人辦理手續的時間,還能節約當事人申請商標的經濟成本。

  現行商標審查制度不利於商標審查員與申請人之間的溝通,因為缺乏溝通和解釋,商標申請資料往往因為小的瑕疵而被駁回。據吳群介紹,新版商標法草案針對這一缺陷規定了審查意見書制度。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可以向申請人發送《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對其商標申請做出説明或修正,從而提供了重要的溝通渠道。

  我國現行商標法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後兩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式啟動。去年12月,商標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繼續審議商標法修正案。

  為此,吳群特別強調,上述內容可能與審議通過後的商標法內容有所不同,但提供便利服務這一基本原則不會變。

[責任編輯: 楊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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