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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商人“行賄日記”曝光 撂倒29名黨員幹部

2015-04-13 10:1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政府官員衝到市場第一線不合適”

  “行賄日記”牽出的腐敗窩案引發構建新型“官商關係”的熱議

  近日,一本由商人所寫的“行賄日記”牽出的腐敗窩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9名黨員幹部被嚴肅查處,其中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財政局原局長宋振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辦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看,不少腐敗官員都與不良商人存在利益往來。專家表示,這種不正常的“官商關係”,腐蝕了幹部、敗壞了社會風氣,當前亟須通過多種方式構建起新型、正常的“官商關係”。

  1涉事局長一審被判14年

  中華煙4條、送酒1700箱計款15萬元、歐洲之行現金66000元……2014年,山東德州商人張雷達一本記有向當地多名幹部行賄現金、購物卡及土特産等詳細內容的“行賄日記”在網路曝光。

  德州市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行賄日記”中涉及的問題進行逐一調查,最終查實29名黨員幹部的被舉報問題屬實或部分屬實。

  其中,宋振興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利用擔任平原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和平原縣財政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採取巧立名目、開具假發票等手段套取國家資金,共貪污公款130.08萬元。2007年中秋至2014年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01.51萬元。

  近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宋振興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産30萬元。

  除宋振興以外,德州市、縣紀委監察局依據黨紀政紀規定,對“行賄日記”中涉及的11名違紀人員做出黨紀政紀處理:對17名違紀情節輕微、收受禮品折合金額較小的黨員幹部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全部違紀所得均收繳上繳財政。

  2不良“官商關係”撂倒多少幹部?

  不少腐敗官員與不良商人存在利益往來,甚至到了共生共榮共腐的地步

  這本“行賄日記”中記錄的內容暴露出當前官場腐敗的新類型,即畸形的政商“朋友圈”。一些官員在利益的誘惑下,與不法商人進行權錢交易,數額往往從幾萬元到上千萬元甚至更多。

  在宋振興一案中,他所收受的賄款多來自企業老闆。2008年至2012年間,宋振興為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雷達在向平原縣財政局申請“過橋資金”等撥款中提供便利,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66.9912萬元。2009年至2012年間,他還收受山東大蔡物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福濤的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17.5萬元。

  近年來,倒在不良“官商關係”上的幹部不在少數。在季建業的貪腐路上,所謂政商“朋友圈”出力不少,有兩名商人更“貢獻”了九成的受賄金額;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收受某房地産開發商現金、房産、名人字畫等錢物累計達人民幣1800余萬元……

  中紀委發佈的通報顯示,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辦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看,不少腐敗官員都與不良商人存在利益往來,甚至到了共生共榮共腐的地步。這種極不正常的“官商關係”,不僅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也腐蝕了幹部,惡化了政治生態,敗壞了社會風氣。

  3如何構建新型“官商關係”?

  等官員不良做派突破黨紀國法的紅線後再下重拳整治,損失已難以挽回

  “官德要求松一松,私心雜念漲數分”。宋振興、王敏、季建業等官員,職務或有高低,墮落軌跡卻出奇相似。摒棄不良政商“朋友圈”,構建新型“官商關係”勢在必行。

  針對部分官員將私人關係淩駕公共利益之上,北京大學法學教授王磊認為應從加強價值觀引導入手,令權力與金錢相對絕緣。“從政就要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經商就應合法經營。政府官員衝到市場第一線,是不合適的。”

  “動員千遍,不如嚴懲一批。”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認為,官員自身對從政紅線雖有所認識,但往往在追求個人私利與外部誘惑夾擊下,為官底線相繼失守。需要憑藉違法違紀的高額成本予以震懾。

  保持高壓反腐、落實反腐制度,方能遏制不良政商“朋友圈”。“反腐需進一步壓縮‘權力尋租’空間,同時發揮市場作用,令權力難以直接介入。”王磊表示,國家在反腐制度建設上相關法律法規較為完善,但關鍵看落實。

  專家建議,應發揮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的防微杜漸作用,切忌養癰遺患、帶病提拔。等到官員不良做派接連突破黨紀國法的紅線後,再下重拳整治,社會經濟、政治生態的損失已難以挽回。(記者潘林青、蕭海川)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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