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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眾更名致數百輛車上牌受限 律師稱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

2017年05月24日 08:53:02  來源:法治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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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汽大眾“更名”致數百輛汽車上牌受限

  “如果今年10月31日仍拍不到滬牌,我的新車豈不是也要報廢?”

  在競拍滬牌15個月依然無果後,史清(化名)有點兒慌了。

  史清,是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汽大眾”)的一位普通消費者。

  去年1月27日,史清在上海浦江九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上海大眾途觀車。沒想到滬牌屢拍不中,暫用的幾張臨時牌照也陸續到期。

  更讓史清懊惱的是,他已經沒有機會再“不慌不忙地拍滬牌了”。因為,他所購買的尾標為“上海大眾”的車輛被要求必須在今年5月31日之前上牌,否則車輛將報廢。

  2015年12月7日,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大眾”)更名為上汽大眾;2016年12月2日,上汽大眾官網發佈消息稱“根據國家工信部備案和公告規定,上汽大眾所生産的標識為‘上海大眾’的車輛,上牌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31日”。

  “購車時,4S店和廠商都沒有告訴我更名以及必須在特定時間內上牌的事情。”史清憤慨道。

  法治週末記者發現,在最近發酵的上汽大眾“更名”致車輛上牌受限的事件中,史清的遭遇並非個案。

  在接受上海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消保委”)約談時,上汽大眾方面表示,目前涉及該問題的有上百台車輛。

  5月18日,法治週末記者致電上汽大眾客服中心,工號為75372的工作人員稱,上汽大眾已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將“上海大眾”尾標車輛的上牌期限,延至今年10月31日,“若過了該期限仍未上牌,我們不能再申請延期,用戶就不能上牌了”。

  消費者對該説法並不買賬。多數購買了“上海大眾”尾標車輛的用戶認為,上汽大眾“更名”導致上牌受限的後果不應該由消費者買單。

  數起投訴因“更名”致上牌受限

  在5月20日上海拍牌日的前一晚,史清給法治週末記者發來了一段話:“看來這個月拍到滬牌的希望又泡湯了。”

  為了這張車牌,從去年1月購車之後,他幾乎每個月都會參與車牌競拍,均以失敗告終。

  本以為可以先上臨時牌照過渡,但滬牌杳無音信,臨時牌照也到期了。所以,從去年5月開始,史清的新車只能在小區裏“安然度日”。

  5月1日,史清通過朋友圈消息發現,購買了上海大眾尾標的車輛,必須在今年5月31日之前上牌,否則將無法上牌。

  次日,他聯繫上海浦江九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但對方表示自己並不清楚有上牌期限限制的規定,且上汽大眾並沒有將更名事宜告知4S店。

  隨後,史清通過上汽大眾客服人員確認“必須在5月31日之前完成上牌”,且對方提出先上外地牌照的建議。

  “我買車就是等著上滬牌。”史清對上汽大眾方面的回復表示不贊成,“廠商和經銷商應該擔負告知義務,讓我提前知曉,有更多時間準備牌照。”

  在史清看來,無論是從4S店還是從廠商渠道,自己所購買的都是大眾汽車,因此上牌時間不應因公司更名而受到限制。

  於是,他向上海消保委投訴上汽大眾。令史清意外的是,原來不僅他一個人“點兒背”。

  5月31日上牌截止日期臨近,上海消保委陸續接到數起關於上汽大眾的投訴。

  “均反映購買的尾標為‘上海大眾’的上汽大眾轎車,由於‘上海大眾’更名為‘上汽大眾’,造成上牌時間受限,也有消費者因尚未拍到上海本地機動車牌照且已繳納了購置稅而焦慮,要求我們介入調解。”5月18日下午,上海消保委王女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上汽大眾稱上牌期限延至10月31日

  據王女士介紹,上海消保委在約談上汽大眾後了解到,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上海大眾”老尾標車輛于2016年10月停産,上汽大眾並未如其官網所稱告知消費者並與消費者簽訂相關老尾標車的確認函。

  “目前涉及該問題的有上百台車輛。”王女士對法治週末記者表示。

  那麼,為什麼“上海大眾”要更名為“上汽大眾”?為什麼老尾標車輛在去年10月才停産?為什麼老尾標車輛無法上牌?

  前述客服中心工作人員回復稱:“因為‘上海大眾’使用了區域名稱,與國家政策規定有關。至於無法上牌,是因為車輛尾部的標識資訊和車管所繫統裏的資訊存在差異,導致審核無法通過。”

  而上海市一位4S店銷售人員則告訴法治週末記者,自2015年12月開始,“上海大眾”全部變更為“上汽大眾”,因為“國家規定不能以地域的名字命名廠家品牌”。“更名後,工信部目錄裏面都變成了上汽大眾,如果你的車輛合格證上面仍標注上海大眾,審核怎麼可能通過?”該銷售人員説道。

  “由於生産線的原因,印有‘上海大眾’尾標的車輛生産有先後順序,所以不排除到去年10月還在生産老尾標車,而且有些車輛尾標沒有及時更改,這也與廠家的發貨批次和流轉時間相關。”前述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解釋道。

  “我們只能儘量協助用戶,比如説向國家兩次申請上牌期限延期,這次延至10月31日。”該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希望不管是上海地區還是其他有牌照限制地區的用戶,如果想上當地牌照,儘量能在10月31日之前上牌。也可考慮先上滬C牌照或外地牌照,以後再轉滬牌。因為尾標只會影響到沒有上過牌照的車輛,上過牌照後便會有登記,並不影響過戶。”

  但在上海消保委看來,雖然上汽大眾向相關部門提出了上牌時間限制的延期申請,仍給消費者正常上牌帶來了時間壓力。

  且據法治週末記者了解,自2016年4月開始,上海市禁止外省市臨時號牌駛入外環。

  “上外地牌照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使用,用戶不願上外地牌照合情合理。”消法專家邱寶昌對法治週末記者説道。

  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夾在相關部門行政法規責令和自身權益被損害的交叉口,史清有點不知所措。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令對法治週末記者表示,上汽大眾更名帶來了新老標識銜接問題,考慮到清理庫存的必要和辦理手續的前後銜接問題,無論從利於消費者的角度,或社會節約的角度,都應當允許舊標識車輛在一定時期內上牌的可行性。

  “上汽大眾作為中國知名企業,其前後標識的更改,眾所週知,車輛管理部門不應當對其上牌進行過於嚴格的限定。”王令説道,“但對消費者來説,權益顯然已受到了損害。所以對行政機關提起相應的不作為的行政訴訟並且修改相應的規定成本太大,最合適的方法,還是通過上汽大眾來協調車輛的登記上牌。”

  而在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葛友山看來,生廠廠家和經銷商必須履行告知義務,將更名及上牌期限等事宜及時告知消費者,之後再採取銷售行為,否則會損害消費者知情權,如果最終消費者所購車輛無法上牌,將無法達到購車目的,因此消費者有權解除購買合同,退老尾標車輛。

  “從法律角度看,經營者有附隨義務,確保汽車符合國家的上牌標準。而上牌的過程、細節等,應由生産廠家即上汽大眾和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協調,公司更名並不必然導致産品品質出現問題,這不符合産品品質法。”葛友山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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