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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愛車收不回 租車平臺寶駕不保賠

2015-12-01 10:09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網際網路租車平臺發展迅速,不少車主選擇將閒置的汽車出租賺點外快。車主閆女士和張女士便各自將一輛本田CRV車和一輛大眾高爾夫轎車通過“寶駕”租車平臺出租,不料兩輛汽車至今未能收回。二人與寶駕協商未果,只得訴至法院,要求租車平臺賠償相應損失。昨天上午,該案在海淀法院上地法庭開庭審理。

  遭遇 車輛“失聯”車主索賠

  原告閆女士訴稱,今年4月,她在寶駕租車官網註冊成為會員,上傳了自己所有的本田CRV的租車資訊,按照要求由寶駕為該車安裝了GPS系統。4月30日晚7點半,在寶駕的推薦下,她把車以平日租金每天300元、節假日租金每天500元的價格租給王某使用,可是該車至今未歸還,使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其間與寶駕多次協商未果,只得訴訟至法院。閆女士認為,寶駕作為一家專門從事為車主和駕客提供居間服務的專業公司,並未依法向其履行告知義務,同時也未承擔其承諾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合同法等規定,要求寶駕賠償經濟損失28萬餘元,並賠償租車費損失。

  與閆女士的情況類似,另一原告張女士訴稱,她今年2月通過寶駕租車上傳了自己的高爾夫的車牌照及租車資訊,也按要求由寶駕在車上安裝了GPS。幾天后在寶駕推薦下把車租給譚某,誰料車輛至今“失聯”。為此,張女士向寶駕索賠20萬元。

  “我在追要汽車時,竟然發現租我車的王某以前就有過詐騙前科,他提供的銀行卡資訊,經調查也沒有使用過。”閆女士認為,她是看到寶駕租車廣告説會嚴格驗證租客的個人身份和信用,才將車通過寶駕出租的,而實際上寶駕沒有做足檢查。

  回應 涉詐騙不屬賠付範圍

  對於二人的訴求,寶駕租車一方並不認同。“寶駕租車只是一個居間租車平臺,車主通過平臺盈利,就必然要伴隨一定風險。況且寶駕只是提供交易資訊,也沒有從交易中獲利,因此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寶駕租車辯護人表示。

  寶駕租車一方還稱,交易一旦出現詐騙情形,就不屬於公司的賠付範圍。“車輛出現盜搶,就可以在賠付範圍內,對於丟失的汽車,我們已經及時協助追索,另外我們也從沒主動承諾過發生詐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

  現狀 網路租車詐騙佔九成

  北京晨報記者從海淀檢察院了解到,自今年以來,該院已查處租車詐騙案件近20起,其中利用網際網路租車平臺進行租車的詐騙案件比例達到90%,涉及多家大型租車公司。犯罪嫌疑人在網際網路租車平臺上租下目標車輛,取車後通過同夥將承租車輛上的GPS信號系統拆除,將車輛以抵押或者直接變賣的方式在北京周邊快速銷贓。

  據了解,在該院辦理的租車詐騙案件中,嫌疑人大多數在車輛出京後就會儘快出手,基本都採取將車抵押給他人變現的形式,以遠低於市場的價格與抵押公司的人簽訂形式上的抵押合同,但並不把車贖回。抵押公司明知該車行駛證與抵押人不符,但依然接受車的抵押並支付一定現金,這也為銷贓打開了方便之門。

[責任編輯: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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