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北京市空氣品質,加快老舊機動車更新淘汰進度,市財政局和環保局共同印發了《關於臨時調整我市老舊機動車報廢補助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將從2014年9月15日起正式實施,9—10月份將階段性加大報廢車輛補助額度,最高可增加5000元。
《通知》規定,對於在今年9月15日—10月31日期間報廢老舊機動車的車主,在享受2011年關於淘汰使用6年以上的載客車輛可獲得車均6000元補助的基礎上,車均再增加3000元的補助額度,最高增加補助額度可達5000元。比如,小客車報廢補助由7000元/車提高至9500元/車,大客車由16500元/車提高至21500元/車。提高後的報廢補助標準,按照車輛不同類型、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量有所區別,重點激勵污染嚴重的中、重型柴油車。“本次提高補助金額只針對直接解體的報廢車輛,轉出車輛不在此次增加補助金的範圍內。”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放管理處處長李昆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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