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農業部獲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2016版日前頒布實施。這一農藥殘留的新國標規定了433種農藥在13大類農産品中4140個殘留限量,較2014版增加490項,基本涵蓋了我國已批准使用的常用農藥和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産品。
作為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委員會主席國,我國是少數幾個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國家之一,“十二五”期間,我國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能力和影響力逐步提升,使用我國殘留數據制定國際限量標準數量已達到11項。目前我國農藥殘留膳食風險評估原則、方式、數據量需求等方面已與國際接軌。(記者 常欽)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