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新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號文件19日發佈。這份文件題為《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文件提出: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鼓勵探索創新,在明確底線的前提下,支援地方先行先試,尊重農民群眾實踐創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許採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鄉統籌聯動,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
——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等。
——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抓緊修訂有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變對被徵地農民的補償辦法,除補償農民被徵收的集體土地外,還必須對農民的住房、社保、就業培訓給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採取留地安置、補償等多種方式,確保被徵地農民長期受益。
——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