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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重拳打擊金融亂象 一季度處罰17家銀行業機構

2017年04月08日 09:06:38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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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4月7日訊 記者周芬棉 記者今日從銀監會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銀監會勇於“揭蓋子”、“打板子”,堅持嚴罰重處,始終保持整治金融亂象高壓態勢,修訂行政處罰辦法。今年一季度,銀監會系統作出行政處罰485件,罰沒金額合計1.9億元,處罰責任人員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職資格,禁止11人從事銀行業工作。

  據介紹,銀監會今年對監管處罰工作組織架構進行了重大改革,修訂《中國銀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對行政處罰流程進行調整,形成調查、審理、決定相分離的行政處罰機制。

  其主要特點表現在:設立審理機構,完善查處分離機制,提升處罰專業性;設立行政處罰委員會,委員一人一票;建立“雙罰制”(處罰責任人也處罰單位),加大責任人員懲處力度,杜絕僥倖心理;推行處罰資訊公開,提高監管透明度;實行罰管掛鉤,將處罰結果與市場準入、履職評價、監管評級相結合,強化處罰震懾效應。

  在此行政處罰機制下,銀監會機關、各銀監局及各銀監分局都具有處罰權,可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並由各自的行政處罰委員會作出處罰決定。同時,銀監會機關對於統一組織的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銀行業機構、包括分支機構作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也可一併立案處罰,從而避免“同事不同罰”,保證處罰公平性。

  據介紹,2017年3月29日,銀監會機關針對票據違規操作、規避監管、亂收費用、濫用通道、違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市場亂象,作出了25件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合計4290萬元。共懲處了17家銀行業機構,包括信達資産管理公司、平安銀行、恒豐銀行、華夏銀行以及作為信達資産管理公司交易對手的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等機構;同時,對8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和罰款,其中含兩名機構高管。

  目前,又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已經立案,正處於行政處罰調查審理程式中。銀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針對屢查屢犯、案件頻發、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各類亂象,銀監會將繼續加大監管處罰力度,進一步嚴厲打擊、嚴肅處理。

  這位負責人稱,近一段時間,銀監會將開展專項行動,整治市場亂象,重點對股權和對外投資、機構及高管、規章制度、業務、産品、人員、廉政風險、監管行為、內外勾結違法、非法金融活動等十大方面進行整治。

  彌補監管短板,紮緊制度籠子。銀監會將針對各項薄弱環節,根據銀行業務和風險的新變化、新現象和新特徵,及時更新監管規制,填補法規空白,推進法規文件的“立改廢”進程,杜絕“牛欄關貓”。

  嚴格處罰標準,加大罰沒力度。對於各類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既要處以罰款,也要沒收違法所得。落實“穿透原則”,堅持“過罰相當”,堅決避免監管套利,杜絕金融機構從違規行為中獲利。

  堅持雙線問責,強化高管責任。堅持“一案三問”,發生案件的,堅決問責經辦人、相關人和負責人;貫徹“一險三問”,造成風險的,嚴格懲處業務發起人、業務審批人和機構負責人。堅持“上追兩級”,推行“雙線問責”,情節嚴重的,頂格處罰。推動建立銀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對於嚴重違規違紀、被機構開除的責任人員,一律列入黑名單,實施行業禁入。

  同時,重視長效監管,實現以罰促改。即在下發處罰決定書時,一併下達整改問責通知,要求被處罰機構根據處罰決定書反映的違規事實,逐一整改、問責到人。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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