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百榮世貿商城的大火已被徹底撲滅,善後清理工作正在進行,現場仍能看到撲火留下的積水。本報記者 鄧偉攝
一個少年,為了追求刺激點了一把火,燒了3天3夜。消防部門出動62個中隊、165輛消防車、850名消防官兵,歷時71個小時,才最終取得了這場戰鬥的勝利。昨天上午,市消防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8時30分,百榮世貿商城的火被徹底撲滅了。事故無人員傷亡。
1月29日9時49分,消防部門接到報警:東城區永外大街101號的百榮世貿商城冒煙。當時誰都沒想到,這會成為北京歷史上商市場類火災中耗時最久的一場火。
“光看見冒煙,而且最開始煙不是很大,以為沒多大事呢。”百榮商城一期的一個商戶回憶。不少商戶都跟他的想法一樣,一開始沒覺得多嚴重,“不像喜隆多那把火,火苗子躥得老高。”
可是,當最先到達的龍潭湖消防中隊摸清情況後,已經意識到遇到難題了。如果像喜隆多那種火災,倒還好,畢竟是露天燃燒,東西燒得快,可以直接用水、泡沫滅火。可是百榮著火的地方是7層和8層的倉庫,裏面堆放的是服裝鞋帽、尼龍製品,起火後,防火卷簾門全部落下,等於把火“關了”起來,雖然可以很好地阻止火勢蔓延,但也給救援帶來極大困難——首先,水噴不進去,無法有效降溫、滅火;內部東西都是易燃物,雖然在封閉狀態下,因為缺乏氧氣沒有明顯燃燒,但都在陰燃,如果貿然破拆,放入大量新鮮空氣進去,會迅速把東西引燃,後果更加嚴重。
當務之急,需要把濃煙釋放出來,降低內部溫度;另外,防止高溫吞噬掉卷簾門,以免火災向南北兩側蔓延。然而,這兩點竟是“悖論”——不打開卷簾門,怎麼放煙?打開卷簾門,怎麼控火?
“先防火,絕對不能擴散!”現場指揮員果斷地下達命令。陸續趕到的增援力量先在火場週邊鋪設了15條穩定的供水幹線,設立了6個舉高車水炮陣地,通過從外部向建築內打水,有效壓制火勢;同時,火場內部設立了14個移動水炮陣地,控制火勢蔓延。
但與火魔的近身肉搏,還要靠消防員的血肉之軀。消防員穿著防火服、頭戴安全盔、身背空氣呼吸器,頂著超過一百攝氏度的高溫,衝進了7層和8層。“前面的戰友一進濃煙裏就完全看不到了,我們之間距離連半米都不到,但也只能通過水帶知道對方還在前進。”一名消防員回憶,雖然在外面看不到明火,但是進入建築內部,火苗從倉庫的防護網裏橫著躥出來,只留下不到20釐米的樓道寬度容人行走。攻堅組的戰士摸索到卷簾門前,用水給卷簾門降溫。一組堅持10多分鐘,撤回,下一組立刻頂上去……
“現在想起來,覺得當時自己跟烤肉似的,那個倉庫的防護網就是箅子。”被灼烤得滿身通紅的消防員事後這樣開玩笑。
如果不能散煙,持續的“悶燃”同樣會帶來更大的危險,特別是不斷發現隱蔽燃燒的庫房,對建築的結構穩定性造成很大威脅。在消防員英勇救援的同時,現場指揮部調集結構專家到場研判會商,最終確定頂部打眼法,通過從孔洞注水,進行控火、降溫與排煙。
1月30日,消防員變身工程兵,開始在商城頂層“施工”。每切開一個孔洞,消防員就塞進一支水槍,用冷水降低倉庫內部溫度,把濃煙趕出來。一整天,幾組消防員共鑿開20多個孔洞,百榮商城變成了好幾個“煙囪”。
第3天,經受著嚴寒、高溫、疲憊考驗的消防員全副武裝,毅然再次衝入火場。水炮手組建了5個陣地,以14門水炮、10支水槍的“水力”對7層進行強攻;在8層樓頂,24支水槍從屋面孔洞不間斷注水,消滅殘火;攻堅組拆開卷簾門,引導戰友向倉庫內部發起進攻。滅火組衝入倉庫後,用鉤子把貨物扒開、打水、再扒、再打水,一層層滅火,直到貨物完全冷卻;破拆組則利用液壓鉗等破拆工具,切割變形的貨架,打通了一條順暢的救援之路。
經過13個小時的內攻鏖戰,7層火勢于2月1日清晨5時左右徹底撲滅。3個小時後,消防員開始對8層隱蔽燃燒的火勢進行圍剿。經過半小時強力攻堅,8時30分,8層火勢也徹底被撲滅。
據初步勘察,此次火災過火面積達2800平方米,但直接保護了21.1萬餘平方米的倉庫與商場,間接保護了由兩個連廊連接的39.6萬餘平方米商城。
目前,涉嫌放火的16歲河北少年韓某已被東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經初步審訊,韓某是商城內一商店員工,他交代,為了追求刺激,在商城倉庫內用打火機點燃紙箱,引發火情。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熱點追問
1、為何這麼長時間才滅火?
消防回應:原因很多。首先,起火的倉庫建築結構較為複雜,並大量堆垛紡織品,塑膠,紙盒、箱等,可燃物載荷大、燃燒時間長,且都被鐵質防護網鎖閉,給滅火造成嚴重不利影響。而且,火災一直是“悶燃”狀態,必須先散熱,才能進行內攻,散熱時間比較長。火災現場一片漆黑,加之水蒸氣和濃煙導致能見度更低,很容易迷失方向,所以必須帶導向繩進入,進入前要按預定推進路線和方向前進,同時,內攻人員要佩戴空氣呼吸器投入戰鬥,大約30分鐘左右就需更換氣瓶,氣瓶耗盡之前必須沿導向繩撤出。
從戰術上説,通過控制火勢蔓延、冷卻降溫、中庭內攻等措施,最終有效控制了火災,使損失降到最小。
2、長時間燃燒是否對建築産生毀滅性影響?
隨警作戰的建築專家:目前看,主體建築完好,未受影響,未見媒體之前報道的坍塌、出現裂縫等問題。
3、放火嫌疑人面臨怎樣的刑罰?
京都律師事務所劉銘律師:放火罪屬於“八大重罪”之一,年滿14周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規定,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根據本案現有情況,應屬重大損失。同時,法律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本案嫌疑人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此人如果沒有前科劣跡,再加上只是“玩火”引發火災,可認定主觀惡意較小,還能夠酌定從輕處罰。(記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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