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新玲 馬北北)租賃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兩種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將以法律形式確認下來,這是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在作工作報告時提及的。
杜德印在工作報告中提到,多年來,北京市建設了大量帶有保障性質的商品房,有效解決了大量居民的住房問題,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為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根據人大代表提出的法規案,啟動了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立法工作。從保障公民基本居住權利出發,圍繞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對相關的法理基礎、保障對象、保障標準、保障方式、退出機制、政府職責、家庭義務等問題進行了廣泛調研和反覆論證,通過各方意見的充分溝通和利益的充分博弈,逐步形成了基本共識,理清了政策性商品房和保障性基本住房的界限,創造性地提出了租賃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兩種基本住房保障方式,並運用於保障房建設和配置的實踐中。
據了解,這個名為《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的法規已經過常委會兩次審議,法規草案基本成熟,將根據實際情況,繼續審議。
目前,北京市政府已掌握公租房源近5萬套,開工建設合作型保障房4900套,啟動了家庭負擔費用測算,制定試點項目公開分配實施方案。此外,北京市2015年計劃新開工建設籌集各類保障房10.5萬套、竣工8萬套,確保完成“十二五”期間建設籌集100萬套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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