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注資訊極其簡單的童裝標簽
該童裝仍執行舊標、C類
近段時間,不少讀者來電諮詢,換季時給孩子買衣服,不知道怎麼挑選小孩的服裝。而多地工商部門對兒童服裝的抽檢發現,很大一部分的被抽檢童裝不合格。工商部門強調,按照相關規定,只有A類産品可供嬰幼兒穿著。
25日,記者走訪山東章丘嬰幼兒市場發現,市面上充斥大量的B類、C類兒童服裝,有些僅標注“一等品”字樣,有些則根本沒有標識,而大多數的商家對相關規定一無所知。
走訪:品牌童裝也鮮有符合規定的
記者走訪了明水城區的多家童裝店,在非品牌服裝專賣的童裝店裏,其童裝吊牌標識五花八門,有的還在執行2003年的舊版標準,有的僅標注了“一等品”字樣,還有的童裝産品上除了品牌標簽,其他資訊一概沒有。而一些帶有比較標準的“合格證”標識的服裝,其安全技術類別也多為B類、C類,鮮見A類。
在山泉路一家品牌童裝店內,記者表示要買一件適合2歲半小孩貼身穿的衣服,店員迅速給記者推薦了一件線衫,記者翻看衣服上的標簽發現,其標注的安全級別為B。“B類對小孩皮膚不好吧?這安全級別小孩能貼身穿嗎?”對於記者的疑問,店員顯得不以為然:“這不是寫著嘛,B類,可直接接觸皮膚。你也甭管A類、B類,都能穿,料子、樣式相中就行。”
不僅在品牌專賣店中,大型商場內的童裝專櫃裏,同樣充斥著不合規的産品。在雙山大街的一家商場,記者在童裝區轉了一圈,發現只有一些一歲以內嬰幼兒的連體服有A類級別標識,其他1歲到3歲的童裝則多為B類。其營業員同時表示,“從來沒有問安全級別的,我們也不是很清楚。”
顧客:只看材質和手感,不知還有安全級別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多數給孩子購買衣物的顧客並不了解兒童服裝的相關標準,也很少會注意服裝上的標簽吊牌。
“我一般都給孩子買純棉的,穿著舒服,也吸汗。”正在給外孫女挑衣服的周女士,一般都憑自己的經驗來判斷衣服的材質,如果不能確定,就問一問營業員,很少去看衣服上的標簽。“真不知道孩子的衣服還分A、B、C類,看著樣式不錯的就摸摸手感,其他的,咱肉眼也分辨不出來啥了。”
而摸不準什麼童裝可靠的“媽媽”們,則傾向於選購品牌服裝。“我覺著大品牌的童裝,品質應該有保障吧,所以基本上就選樣子了,標簽倒是沒怎麼看過。”一位三歲寶寶的媽媽告訴記者。
在記者隨機採訪的十余位家長中,只有一位對童裝的安全級別有所耳聞,但當問其具體是什麼內容、怎麼進行辨別選購時,該家長則表示“一知半解,並不很清楚”。
提醒:購買看標識,清洗後再給孩子穿
據了解,孩子穿著劣質服裝有著極大的危害,對服裝的選購不能大意。專家表示,如果孩子衣服甲醛超標,會對呼吸道黏膜、眼睛和皮膚産生強烈的刺激,引起頭暈、呼吸道炎症和皮膚炎症等,由於兒童抵抗力弱,甲醛對其健康危害更大。而一些顏色較為鮮艷的衣服,在布料染色加工的過程中,會使用大量酸鹼性物質,從而産生PH值不合格等問題,可能造成兒童皮膚過敏、紅腫,甚至引發皮炎。
專業人士提醒,購買嬰幼兒服裝,首先就要看服裝的吊牌標簽,家長們應當對強制性國標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吊牌的標注都不合乎規範,那麼初步判定就不能選購。其次,家長應儘量選購淺色、全面以及天然纖維為主的布料,購買時聞一聞衣服是否有異味,以避免選購使用較多化工藥劑的産品。最後,在買回新衣服時,不管價格高低,都應該先進行清洗,在陽光下晾曬,然後再給孩子穿著。
規定: 嬰幼兒服裝安全 技術標準應按 2010年新規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家紡織製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等制定的新版《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18401-2010)規定,紡織産品分為三類:A類為嬰幼兒用品,B類為直接接觸皮膚的産品,C類為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産品。同時,該規範也規定了對應各類紡織産品不同的技術類別指標。其中,對於嬰幼兒用品,與2003年公佈的舊國標相比,新國標將適齡範圍擴大到3周歲,適用的身高範圍提升到100釐米,且所有嬰幼兒用品都必須符合國家基本安全技術類別A類指標。
由於3歲以下的嬰幼兒皮膚比較嬌嫩,因此産品的級別要求較高。除了産品標識牌上應註明産品執行標準、安全技術類別、産品規格,標注“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等字樣,不同的級別還意味著對一些有害物指標的限量完全不同。如對甲醛的要求,A級最嚴,標準是小于等於20mg/公斤,而B類則是小于等於75mg/公斤,C類為小于等於300mg/公斤。 文/片 本報記者 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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