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集體土地流轉的前提和基礎是確權發證,記者昨天從市國土局了解到,北京已經基本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明年將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的確權工作。
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等問題,是由國家相關部門來制定具體政策,北京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來積極執行。
專家介紹説,集體土地的流轉中,最前提和基礎的就是産權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體土地的確權發證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發證就是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登記發證。只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土地才能合法流轉。
市國土局負責人表示,北京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已經基本完成,下一步將接受國土部檢查驗收,預計年底前能全面完成。明年將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工作。
■ 小知識
集體土地及流轉
專家介紹説,在我國,土地從所有制形式上分為兩大類,一是國有土地,也叫全民所有制;另一種是集體土地。無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都是公有制的。
集體土地則主要有兩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內的農用地,以及集體建設用地。我國實行的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而集體建設用地則包括農民宅基地、集體公益性用地(如村集體管理用房、養老設施、道路等),以及村辦工廠等用地。
專家説,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並不是分到每一戶擁有所有權,而是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村,村民小組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經營和管理。因此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發證,就是要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一個集體經濟組織。而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相對應的組織或農戶個人是有使用權的,確權就是要明確其使用權。
專家表示,即便今後集體建設用地可以流轉,也必須合法合規,最重要的就是要符合用途的管制。“土地的用途管制非常關鍵,不能説流轉後的土地想建什麼就建什麼,必須按照相關規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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