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蘿崗區法院、越秀區法院及廣州中院數據顯示,近年廣州地區法院受理消費維權類官司,80%甚至95%以上由職業打假人發起。而這些職業打假人甚至年賺百萬。
以打假來賺錢,只要不違法,也是合法勞動、合法收入。只不過,職業打假人越來越多,甚至迎來一個“賺錢的時代”,是不正常的市場生態,對於市場秩序來説,則是種倒退。尤其對於監管者來説,應該是件該臉紅的事。
存在即合理。職業打假越做越大、越做越專,打假個人、打假團體不斷涌現,説明職業打假有生存土壤。試想,如果有一天,市場上沒有假貨,誰還去打假?縱然假貨消滅不了,執法部門足夠給力,職業打假人也沒有生存空間。可現在看來,職業打假人反而成了消費者的幫手、監管者的補充,彌補了執法力量不足、執法空間有限的現實。
職業打假人發揮了正能量,不管他們是私下收錢還是公開起訴,只會對市場有好處,對社會是有益的,我們不該對他們拍磚。但監管部門不能這樣得過且過,相反應該有羞恥感。
依靠職業打假來拯救商品品質,其作用有限,更不是一勞永逸之舉。最終,我們還是要靠執法部門和社會各界聯動起來,一起抵制假貨,逼仄假貨制售空間,依法打假,依法維權,依法對制售假貨行為課以重典,既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也維護商家企業的權益,讓職業打假人自然消失。 (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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