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覺手機裏的垃圾短信少了”,這種悄然發生的變化正引起越來越多的人們關注。記者調查發現,針對包括垃圾短信在內的“手機垃圾”治理開始“動真格”了。可以預見的是,根治這一“痼疾”,在治標的同時更須深挖“垃圾”源頭,通過建立防控體系加力治本——
不久前,工信部公佈的數據引人注意:2013年,3家基礎電信企業清理關停違規短信端口7萬餘個,攔截垃圾短信超過100億條,處理違規個人號碼6.5萬餘件次。
人們發現,對垃圾短信的治理,有關部門動了真格。2月21日,國務院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以徵求意見。修訂草案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請求,或當事人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行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
可以説,我國初步建立了治理垃圾短信的工作體系,但從長期機制來看,要做的事還很多。
多方合力圍堵
工信部組織基礎電信企業對濫發垃圾短信的端口一律關停;3大運營商加強監測和封堵;網際網路廠商推出了攔截垃圾短信的手機軟體
“感覺最近垃圾短信少了,以前一天能收到十幾條,現在經常一天收不到一條。那天我收到個賣發票的垃圾短信,編得跟對聯一樣,要不是這樣,估計發不過來。”在一家國企上班的吳偉如此感慨。
近幾個月來,工信部組織基礎電信企業開展了短信端口集中整治,對濫發垃圾短信的端口一律關停,短時間內有效遏制了垃圾短信氾濫的局面。據工信部總工程師張峰介紹,通過整治,垃圾短信日均投訴量較整改前下降超過50%,端口類垃圾短信日均投訴量下降超過80%,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收到垃圾短信投訴同比下降18.6%。
垃圾短信主要有3類,一是“點對點”的垃圾短信,靠手機或群發器發送;二是端口類垃圾短信,通過基礎電信企業、增值電信企業或其他行業端口持有者的短信端口發送;三是“偽基站”發送的垃圾短信。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副主任郝智超告訴本報記者,對於這3類垃圾短信,運營商目前的處理方法是,對“點對點的”手機號暫停短信功能、對端口關停、對偽基站則報送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在中國移動(洛陽)資訊安全運營中心,負責廣東片區的一位工作人員正處理著一條條垃圾短信。她點開其中一條“中獎”資訊,在內容分類一欄將其定性為“詐騙資訊”,在處理意見一欄選擇“停短信功能”。“我每天要處理300條左右的垃圾短信,中心有300人在做這項工作。”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經過對3大運營商相關負責人的採訪,記者發現,目前運營商對於垃圾短信的治理主要依靠監測和封堵。即建設垃圾短信攔截系統,根據關鍵詞、發送數量和頻次等對垃圾短信進行攔截;加強對端口短信集約受理和審批,一旦發現客戶違規發送垃圾短信,立即關停。
同時,搜狗、奇虎360等網際網路廠商也推出了攔截垃圾短信的手機軟體,通過各自的技術優勢再次攔截“漏網之魚”,並能對垃圾電話進行提醒和標記。
緣何屢禁不止
發送垃圾短信有其複雜的利益鏈條,我國法律中又缺乏關於垃圾短信的詳細罰則,而且處罰力度不大
對垃圾短信的整治由來已久,運營商投資不菲,為何卻屢禁不止?“這背後有著剛性的市場需求。”工信部電信研究院通信資訊所副總工程師張炎濱的回答一針見血。
據搜狗科技號碼通部産品經理任斌介紹,按照內容分類,90%的垃圾短信屬於房地産、留學培訓、理財投資等廣告促銷,4%的垃圾短信是詐騙類,6%的垃圾短信是發票、違禁品等違法資訊。
垃圾短信的背後,是廣告主和不法分子巨大的利益訴求。在利益鏈條的推動下,針對運營商及網際網路企業的各種監測、攔截技術,垃圾短信製造者也在不斷升級技術、推陳出新。除了眾所週知的繞過“關鍵詞”編輯垃圾短信外,偽基站是一個新出現的典型手段。
在河南洛陽市南昌路派出所,案件大隊民警王新華向記者展示了2套剛繳獲的偽基站設備,每套設備包含了1個主機、1個安裝了專用軟體的筆記型電腦外加1個小天線。王新華告訴記者,案件被定性為干擾無線電正常運作,最高處罰是拘留15天。
據介紹,偽基站就是假的基站,能搜取以其為中心、一定半徑範圍內的手機卡資訊,任意冒用運營商、銀行等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廣告推銷等短資訊,這種方法更容易讓人上當。據了解,偽基站設備在許多電子商城都有非法銷售點。記者在淘寶網上以基站為關鍵詞搜索,點開部分銷售者,也發現其中有偽基站字樣,售價多在5000元到1萬多元不等。
可以説,有推廣需求的廣告主和發送垃圾短信的不法分子,是垃圾短信氾濫的源頭,部分短信業務經營者和基層電信企業為垃圾短信發送提供了渠道,而偽基站等違法設備的生産者和銷售者則提供了發送垃圾短信的工具,這些環節形成了複雜的利益鏈條,共同從垃圾短信中牟利。因此,運營商的監測和封堵只是在治理垃圾短信的通道,若要治本,則必須清理整個利益鏈條,需要工商、公安等多部門的聯動。
“但是,目前我國法律中缺乏對於垃圾短信的詳細罰則,而且處罰力度不大,違法成本太低是垃圾短信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胡鋼告訴記者。
系統防控體系待建
在法律上,需迅速對有關垃圾短信的缺失部分開展立法,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修訂細則;在技術上,應提高跨網垃圾短信處理效率
“垃圾短信的判決權在消費者手中,消費者不同意接收的就是垃圾短信。”張炎濱指出。
中移動資訊安全管理與運作中心經理婁濤也表示,按照有關規定,未經接收用戶同意的短信,就視為垃圾短信。但運營商無法掌握髮送者與接收者的合同關係,難以判斷接收者是否同意,也就難以建立統一的遮罩機制。
對此,胡鋼建議,治理垃圾短信在法律上應“速立頻修”,即迅速對法律中有關垃圾短信的缺失部分開展立法,並根據實際情況頻繁修訂細則。
據張峰透露,工信部正在制定《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規範短信服務特別是商業性短信發送行為,細化短信服務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明確對違背用戶意願濫發短信等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為垃圾短信治理提供執法依據,該項規定預計將於年內出臺。
針對偽基站問題,工信部將聯合最高法、法制辦、公安部等相關部門,推動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利用偽基站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和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的行為,加大懲處力度。
在技術方面,工信部建設了“基礎電信企業垃圾短信網間聯動處理平臺”,以提高跨網垃圾短信處理效率。一方面,鼓勵運營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新興技術,提升防範效率。據了解,中國聯通研究院正開展一項新技術研發,顛覆傳統技術攔截的思路,利用大數據技術精準判定垃圾短信,目前正在進行實驗網的籌備工作。另一方面,也要鼓勵開發和推廣基於手機客戶端的垃圾短信處置應用,提高用戶的自我防護能力。
“更重要的是盯住垃圾短信的非法牟利方。”張炎濱指出,這需要公安、工商等多部門聯動,對垃圾短信産業鏈各個環節集中整治,重點打擊源頭生産企業。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