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暫行辦法出臺後,誰是最大的受益者,他們的生活將發生什麼樣的改變,這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有什麼樣的意義,其未來發展的方向又是什麼?
新政要點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就可以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不滿15年,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同時,按照優先保留待遇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的原則,明確了對參保人員重復繳費和重復領取待遇情況的處理意見。
農民工、城鎮非從業者最受益
人社部統計,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億人,同期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4543萬。而截至2013年底,全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總人數達到4.98億,其中2399萬為城鎮非從業居民。“毫無疑問,暫行辦法出臺的最大受益者是農民工群體和城鎮非從業居民。”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説,“當然,前者人數眾多,後者則相對較少。”
“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靈解釋説,“以前沒有銜接辦法,不夠15年很可能錢就白繳了,所以很多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寧肯參加待遇較低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農民工從此“可進可退”
“我有時打工有時種地,職工保險待遇雖高,但有年限門檻,所以我就上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湖南農村羅百虎代表了很多農民工,“現在説是能轉換了,那就放心了。”
暫行辦法的出臺,使廣大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進可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的待遇,退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兜底”。同時,暫行辦法還有一定的引導性: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前者繳費年限計入後者繳費年限,反之則折算為前者的繳費年限。“這樣可以多拿錢,這實際上是在引導更多人加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褚福靈説。
“順向發展”是關鍵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指出,兩種制度分割,難免重復參保,明確了對參保人員重復繳費和重復領取待遇情況的處理意見,體現了社保制度的公平性。
“‘順向發展’是養老保險制度下一步改革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之一。”鄭秉文説,“城鎮化的方向是城鎮人口越來越多,社保制度一定要順勢而為。對於50多歲進入城鎮的農民來説,他們很可能已經沒有能力繳納15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了,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我們重點研究。”
這位專家指出,如果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為其支付不足部分,顯然是不公平的;而財政補貼歸根結底也是納稅人的錢。“城鎮化是有成本的,我建議成立一個基金,其資金來源可以商榷。但只要‘順向發展’,這個成本就必須支付。”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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