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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光大證券案是監管“試金石”

2013-09-01 09:23 來源:證券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證監會8月30日下午公佈了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結果,認定其為內幕交易,處以“頂格”達5.23億元的罰沒款,四名高管終身禁入市場。

  從8月16日事發到8月30日公佈處理結果,光大證券這一異常交易事件的來龍去脈就水落石出,這樣的調查處罰力度,遠遠超出市場的預期。

  “從重、從嚴、從快”,證監會在執法方面前所未有的嚴厲、及時和透明,筆者認為,這是證券市場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鮮明體現。應該説,這與證監會主席肖鋼的監管理念直接相關,即從嚴從快、嚴格監管;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要有啃硬骨頭的精神,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切實維護市場公正。

  從5月份的萬福生科到此次光大證券,證監會近幾個月來開出的一系列罰單,體現的是監管層在維護“公平、公開、公正”原則,維護投資者利益等方面的強勁力度,亦彰顯監管層依法治市和凈化市場的決心。這有利於全面提振投資者信心,凈化資本市場秩序,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此次對光大證券的處罰,堪稱是從重、從嚴、從快處置的“試金石”,無論從市場角度還是法律角度來看,都具有一定的“標桿”意義。我們相信,嚴懲光大證券將作為一個典型案例,警醒所有的市場參與者,引導各方嚴格依法辦事,嚴密控制風險。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們也要認識到,資本市場投機違法行為具有伴生性;市場的發展過程,就是一個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的過程。資本逐利的本性決定了資訊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投機違法行為是必然産物,具有長期性固有性,不會因為市場成熟、加強管理就能完全消失。監管機構的職責就是以執法為己任,遏制違法行為的蔓延,使市場功能正常發揮。

  證監會反覆表示,未來的監管重心將向事中、事後監管轉移,對違法違規行為,要毫不手軟地追究到底、處罰到位。唯有監管層重拳出擊,凈化市場環境,提升市場誠信水準,方能喚回市場信心。

  肖鋼提出,“寬進嚴管”、加強監管執法是當前中國資本市場監管轉型的“著力點”。這一監管理念必將帶動資本市場一系列新變革,給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帶來新動力。■擇 遠

[責任編輯: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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