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帶來的“陣痛”,恰恰是推動企業升級的動力,倒逼地方政府改進的壓力
營改增目前正逐步向全國各地和更多的行業擴圍。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作出工作部署,要求今年8月1日後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全國鋪開,並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行業納入試點。
這項改革,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如,絕大多數企業特別是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企業稅負降低,專業化細分和結構優化、升級換代的潛力得到激勵與釋放,第三産業和相關聯的製造業企業也因減負而總體受益。不過,在這一輪改革中,也有一些企業稅負增加。據統計,最早試點的上海,至今年2月,因稅負不降反升、“感覺很痛苦”的企業,所佔比重為9.2%。而地方政府也對未來稅收下降有一些憂慮。
稅制改革會帶來利益關係的改變和調整,“陣痛”出現也屬正常。那麼,我們該怎麼看待這些“陣痛”?在營改增中企業如何儘快擺脫“痛苦”?
營改增屬於“結構性減稅”,不是簡單的普惠性質,所以一段時期出現少數企業稅負上升的情況,難以避免。上海交通運輸企業曾一度強烈反映稅負上升問題,調研後發現,主要是其固定資産更新週期因素所致。理論上説,如果交通運輸車隊的主要固定資産——機動車輛的平均更新週期為4年的話,營改增初期企業自身同比的稅負一般都不降反增。隨著車輛更新投資漸進實施,越到後來,企業越能感受到增值稅“進項抵扣”帶來的減稅好處與實惠。當4年的週期走完,全部減稅的量值將會完整表現出來。
還應認識到,營改增是通過優化稅制結構來消除重復課稅因素,延伸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中的抵扣鏈條,鼓勵有潛力、有能力作專業化細分的企業放開手腳、升級換代,提升核心競爭力,進而産生經濟結構優化、服務性價比提升、提振消費擴大內需等一系列正面效應。這一改革還會倒逼財稅體制的配套改革。因此,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樹立“改革推進中”的大局觀,積極主動參與和適應這一改革。企業要更多順應這一改革的內在邏輯,調動自己專業化細分方面的潛力,力求在機制創新、升級換代中做大做強;地方政府則要理解這一改革在培養財源、增強發展後勁方面的長效意義,對階段性“痛苦”的企業積極提供過渡政策。
對於一時享受不到營改增減負好處的企業來説,也需要積極調整經營發展模式和企業戰略規劃,想方設法適應營改增政策,消除“大而全”、“小而全”因素的拖累,變被動為主動,在升級換代中實現“鳳凰涅槃”。同時,政府科學地看待財稅改革的相關方案和一些細節,在改革的推進與深化過程中作動態優化。
“陣痛”是一時的,如果他們能積極勇敢地投入到營改增的改革洪流中,這種痛苦有時恰恰是推動企業升級的動力,倒逼地方政府改進的壓力,也是引導我們繼續完善政策的痛點標識。
(作者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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