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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房政策宜儘快塵埃落定

2013-02-16 15:31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建議有關部門儘快出臺經適房的相關政策,破除不確定性,免去市民無謂的爭議與猜測。

  農曆新年伊始,關於經適房的爭議風波再起。媒體報道,“北京擬禁止經適房上市交易”。

  針對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秦鳳權“各類保障房禁止上市”的建議,市住建委日前表示,北京將進一步加強保障房售後管理,擬逐步建立經適房封閉運作機制,即禁止經適房自由上市交易,確需出售的由政府指定機構或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回購。

  這個回復內容其實也殊無新意,不過是重申而已。但即便如此,此聞仍被市民關注,可見事關民生無小事。

  從1998年開建經濟適用房開始,經適房經過了長達十餘年的興衰與爭議,其地位在全國範圍內其實已大致定性,就是要逐步退出歷史舞臺,比如,這個月,深圳甩出了該市最後一批經適房,而廣東、江西、河南等省此前已經明確停止了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北京雖未宣示徹底停建,但也明確提出“以租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大力發展公租房、廉租房。

  在這一幾無爭議的大背景下,政府關於經適房的政策也應該儘早塵埃落定,破除不確定性,免去市民無謂的爭議與猜測。

  事實上,2012年1月13日發佈的《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已經為經適房未來的出路定下方向:就是建立經濟適用房封閉運作機制,新購買的經適房不得上市交易,而“由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

  而這一話題為何獲得市民持續關注,原因大概有兩點,首先是關於經適房的政策確實還未徹底塵埃落定,比如,就北京而言,就牽涉到兩個問題,一是經適房封閉運作機制的辦法尚未出臺,二是封閉政策的執行時間仍遲遲未予公佈;另外,有商業利益在過渡階段利用政策之未明之際渾水摸魚也是原因之一。

  按照國家政策,老的經適房主應該知曉,自己的房産權益實際上是被“老房老辦法”所保護的,封閉政策發佈之前所購之住房,在繳納土地收益款後,持有滿五年即可按照市場價格上市交易。也建議有關主管部門能儘快出臺規定,更加明確地規定出每個時間段購買的經適房究竟能不能上市,如何上市。

  □信海光(媒體人)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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