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在進行業務往來時僅通過QQ聯繫,並未簽訂書面的合同,發生違約糾紛時是否可以索賠?中山市中級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一宗加工合同糾紛案件,法院認為網上聊天記錄是證明雙方交易的重要證據,最終通過聊天記錄認定了違約行為,目前該案已審理終結。
交易中未訂立書面合同
出現糾紛雙方各執己見
2012年初,陳小傑與王氏夫妻開始有業務往來,但是交易過程中雙方一直沒有簽訂書面合同。陳小傑在網上利用騰訊(129.2, 1.00, 0.78%, 實時行情)QQ將訂單的圖片發給王氏夫妻,雙方通過QQ協商價格。商定後,陳小傑預付訂單總價的30%作為訂,對方完工後,陳小傑驗貨後支付餘下款項,王氏夫妻按陳小傑的指示發貨。
在交易中,雙方對於兩筆訂單存在異議,在阿潔訂單與阿東訂單中,陳小傑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已分別支付了8325元與3054元的訂,但是王氏夫妻卻因故延遲交貨。陳小傑以此為由將夫妻二人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訂單,並要求返還雙倍訂。
王氏夫妻訴稱,雙方無簽訂任何書面加工合同,所有訂單也未經雙方簽名確認,同時陳小傑提交的QQ記錄中有反映要求返工的情況,因此是對方變更合同的行為導致延遲交貨。由於所提訂並無文字依據,只是對方自己寫成是訂,王氏夫妻認為陳小傑轉賬款項屬於首期貨款,即使違約也只需賠付首期貨款。
對此,陳小傑稱雖沒簽訂加工合同,但雙方已經構成事實的加工合同關係,王氏夫妻應當按訂單要求準時完成訂單內容。另一方面,雙方雖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明確約定訂,但在QQ記錄中已經明確説明是訂,夫妻二人亦在QQ中回復同意。
法院判決:
網聊記錄是交易的重要證據
法院認為,本案由於雙方是通過QQ進行協商訂立合同,雙方形成一定的交易習慣,因此雙方網上的聊天記錄是證明雙方交易的重要證據。
聊天記錄上,陳小傑明確提出延遲交貨問題,王氏夫妻也確認過該問題。故因遲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導致合同解除,責任在於王氏夫妻,其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返還陳小傑訂金。由於法律規定訂金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因此超出部分作為預付款由王氏夫妻返還。
法院最終判決,解除陳小傑與王氏夫妻關於阿潔、阿東訂單,同時王氏夫妻向陳小傑雙倍返還阿潔訂單的訂金11100元、預付款2775元,雙倍返還阿東訂單的訂金4072元、預付款1081元,以上合計19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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