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昨天下午,有消息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送達了擬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快播處以2.6億元罰款。雖然快播方面向記者確認此消息屬實,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晚間稱,關於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目前仍在走法律程式,尚未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該局很早就對快播進行調查,初步確定其違反了相關智慧財産權方面的法律法規。目前已對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該局對快播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後,將會向社會通報,此時還不能明確究竟對快播處以的具體罰款金額。
媒體報道顯示,此次處罰是由於快播多次嚴重盜版。其在2013年12月受到國家版權局的行政處罰、責令整改之後,繼續實施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網路視頻版權秩序,損害了公共利益,屬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行為。之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對快播盜版進行立案。
除此之外,快播還因涉黃買了“大單”。今年4月,快播被舉報涉黃遭警方調查,5月16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通報稱,快播因涉嫌傳播淫穢色情資訊擬被吊銷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公安部門已立案調查,該公司多名工作人員被刑拘。
據網際網路法律專家趙佔領介紹,對於網際網路公司來説,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通信管理部門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是兩項基本資質,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意味著所有的網際網路經營業務都不能做。
綜合新華社京華時報記者顧夢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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