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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雜談:當隱私被網際網路改變

2014-03-31 08:59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信用卡資訊被網站洩露,網銀支付密碼被攔截,網路泄密事件越來越頻繁地發生,讓網際網路時代的個人隱私保護變得異常脆弱。與此同時,在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當個人資訊“觸網”,隱私的內涵實際上已經被大大改變。

  網際網路時代,隱私的內容與以往不同。很多以前認為即使洩露也無關痛癢的資訊,如今隨著技術的發展和深入,反而成為了真正影響個人利益的隱私。比如,生物識別技術讓被攝像頭拍下的人臉成為個人隱私;以前看似無用的、分散而海量的數據,如今可被高性能電腦快速分析判斷出如具有地域性或者年齡特徵的消費習慣、興趣愛好等。

  網際網路時代,隱私觀也正在改變。人們慢慢接受這一現實:在開放共用的網際網路環境中,已經沒有絕對的隱私。還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網路上公開隱私、共用資訊,有的為了尋求幫助,有的為了獲得服務,有的為了贏得他人的了解和信任從而擴大自己的影響力。

  某種程度的“隱私”公開,可能會使網路生活乃至現實生活更便利。最近,谷歌CEO拉裏·佩奇在一次演説中表示,隱私資訊的獲取並非只有負面的效應,如果谷歌能以匿名的方式讓用戶上傳和分享他們的醫學狀況,從而讓醫學研究者獲取這些資訊,一年也許能夠減少10萬條生命的逝去。這也引發一個話題:如何讓隱私資訊的獲取這柄雙刃劍發揮正面效用?如今已經達成的共識是要讓用戶擁有知情權,不僅讓用戶知曉個人資訊是否會被獲取和獲取資訊的目的,並且有權利選擇“隱身”,拒絕被拿走這些隱私數據。

  網際網路時代,個人隱私的保護更加複雜與困難,亟待各種保護手段的更新和創新。比如在網路立法層面,目前仍有許多空白,缺乏相應的頂層設計。有必要在個人資訊保護、電子商務等領域建立嚴格健全的法律規定,劃定網際網路服務商的“禁區”,明確權責,讓處在弱勢的普通用戶擁有知情權、選擇權與維權的依據。

  在個人隱私保護領域,比法律制定更快見效的,是技術手段的創新。在網際網路各項飛速發展的技術和應用中,同樣包含了隱私保護技術。比如,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傳統的“賬號+密碼+短信驗證碼”的身份驗證方式易被攔截資訊,已經無法滿足用戶的安全需求。針對這種情況,目前已有相關技術,實現將交易支付數據及驗證資訊數據分離的雙通道架構,用戶甚至可以根據自己的使用行為和習慣生成獨一無二的動態密碼,使駭客無法輕易竊取用戶密碼。

  甚至於,通過技術手段的創新,可以將網際網路隱私的保護“前移”,把主動權交到用戶手中。國外的技術團隊已經設計一種實時提醒軟體,在用戶發送的資訊可能泄漏隱私時,就在螢幕上顯示簡短的提醒資訊。在風險較大的賬戶隱私管理中,國內也有正在研發中的相關軟體,可以讓用戶通過與銀行卡綁定的移動終端來控制支付行為,比如當用戶不需要進行網上資金交易時,只需要打開相關的手機APP,按下關閉按鈕,就可以自主凍結銀行卡,可以極大減少賬戶被竊取的可能性。

  有趣的是,當網際網路技術的進步改變了隱私的面貌,竊取隱私與保護隱私技術的“鬥法”,也在進一步推動著網際網路安全技術的進步。趙展慧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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