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結果顯示,可口可樂在5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檢測不到4-MEI;而百事可樂除美國加州地區未檢出之外,其他地區均有不同程度的檢出。
全球可樂中可疑致癌物對比測試:
可口可樂均未檢出,百事可樂區別對待
文/ 陳宇
責任編輯/ 尚雍賀
碳酸飲料市場份額逐年下滑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可樂作為碳酸飲料的代表,在全球範圍內依然有極為廣泛的受眾。
2012年和2013年,美國的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相繼因檢出微量可疑致癌物4-甲基咪唑(4-MEI)而被推向了風口浪尖,2013年,《消費者報道》亦曾對國內的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進行送檢,但由於當時檢測技術不成熟而未檢出該物質。
事件曝出之後,兩大可樂巨頭均有表態將改善生産工藝以降低可樂中4-MEI的含量。
那麼時至今日兩大巨頭兌現承諾了嗎?可樂中還有4-甲基咪唑嗎?不同國家的可樂其含量水準是否存在區別?哪個企業對消費者是“認真”的?
2017年3月,《消費者報道》再次對中國大陸、美國、中國香港、德國、法國等5個國家和地區27款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進行了測試,測試指標為4-甲基咪唑(4-MEI)。本刊此次使用的測試方法的靈敏度較2013年時提高了500倍。
測試結果顯示,可口可樂在以上5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檢測不到4-MEI;而百事可樂除美國加州地區未檢出之外,其他地區均有不同程度的檢出。
兩家百年來恩怨相爭的企業為何會出現這樣的差別?這種微量的、可疑的風險物質,消費者和企業都可以放鬆警惕嗎?
可樂致癌物風波引發關注
其實,4-甲基咪唑(4-MEI)這一風險物質早已被美國當局和消費者關注。
可樂在生産過程中會使用焦糖色進行著色,而4-MEI是焦糖色素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副産物,並非人為故意添加進入。
在2007年,美國國家毒理學計劃(NTP)的研究指出:4-甲基咪唑(4-MEI)對雄性和雌性小鼠(mice)有明確的致癌活性,對雌性大鼠(rat)的致癌活性為可疑,而對雄性大鼠則為無致癌證據。
自此,4-MEI逐漸走入大眾視野並引起關注。
2011年1月,加州環境保護署(CalEPA)下屬的環境健康風險評估辦公室依據NTP的研究結論將4-MEI列入致癌物名錄,並設定無顯著風險水準為29ug/每日,在加州出售的食品若超過此值則必須標注含有“致癌物”的警示。
2012年,美國民間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利益科學中心(CSPI)發佈全球可口可樂的測試結果,4-MEI的含量由4μg到267μg不等。而2013年,美國環境健康中心(CEH)也對美國國內多達11個州的可樂進行了測試,大部分百事可樂檢出的4-MEI含量要高於可口可樂。(如圖1、2)
隨即,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FDA)在《關於焦糖色素中4-甲基咪唑的問與答》中指出,依據現有的數據,食品中4-MEI的含量水準不會對人體産生任何即時或者短期的危害,同時亦表示,NTP對受試動物所使用的劑量要遠遠大於當前人類接觸到4-MEI的劑量(可樂中檢出的4-MEI屬於μg水準而NTP在研究中餵養老鼠的用量是mg水準,1mg=1000μg)。對於可樂,FDA認為消費者沒必要擔心安全問題。
不過2013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將4-MEI列為第2B類致癌物,即對人類致癌證據不足,為可疑致癌物。
由於可疑致癌物存在於可樂中已是基本事實,這也引起了消費者的恐慌,為此兩大可樂巨頭相繼作出聲明與承諾。
時任可口可樂大中華區公共關係及傳訊總監張群翔向《消費者報道》強調,“可口可樂公司産品中的焦糖色素是安全的,根據NTP的研究,每天即使喝入2900杯的可口可樂也不會導致癌症。”
可口可樂大中華區公共關係及傳訊經理王妍鳳也曾公開表示,可口可樂計劃在全球範圍內要求供應商改進焦糖色的生産工藝,這方面工作的時間安排正在制定中,但並未給出有關中國方面實施流程的具體時間表。
百事可樂同樣對外宣稱,企業已要求焦糖色的供應商們調整生産工藝,以降低焦糖色中4-MEI的含量,該調整率先會在美國加州完成,其他國家和地區將會在2014年2月完成這一調整。
百事可樂大中華區公關總監樊志敏2013年在接受《消費者報道》採訪時曾表示,“百事可樂符合國家標準,消費者可放心飲用。”不過該負責人並沒有正面回答具體何時完成工藝調整,降低4-MEI,只是公開表態會採取積極措施並實施這一承諾。
時隔4年,兩樂是否兌現了當初的諾言?
可口可樂兌現承諾 百事可樂疑雙重標準
2017年3月,《消費者報道》再度將中國大陸、中國香港、美國、德國、法國等5個國家和地區的可口可樂及百事可樂共27款可樂送至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測試的産品類型共計6種,包括可口可樂的原味、健怡、零度、百事可樂的原味、輕怡、極度,測試指標為4-MEI。
測試結果顯示,可口可樂在5個國家和地區的15款不同類型的可樂均未檢出4-MEI。(如圖3)
本刊此次測試結果與2012年美國民間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利益科學中心(CSPI)的結果相比發現,可口可樂已經兌現了其改進生産工藝的承諾,將4-MEI降低到檢測學意義上的“零風險”。這也説明降低4-MEI並非不可能,企業是有能力在全球範圍內確保4-MEI控制在同一水準的。
而作為可樂的另一巨頭,百事是否兌現承諾、改進工藝呢?
測試結果顯示,5個國家和地區送檢的12款不同類型的百事可樂中僅美國(加州)出售的2款可樂未檢出4-MEI,其他4個地區依然不同程度的4-MEI。(如圖4)
與2013年CEH的測試結果相比,百事中4-MEI確實有所降低,但與可口可樂“零”4-MEI的結果相比,工藝改善的水準則有較為明顯的差距。檢測數據也顯示,百事也確實有能力對工藝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美國加州所出售的可樂也的確達到了“零”4-MEI,但在加州之外的4個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和中國香港,消費者所購買到的百事可樂均有4-MEI。
對於此次測試結果,《消費者報道》曾多次聯繫可口可樂公司,但至發稿前未獲得採訪回復。
廣東某著名飲料公司法標部門負責人則向本刊指出,“可口可樂控制整個可樂生産的最核心的部分——濃縮液,就是説,濃縮液由它自己生産和把關,然後調配、充氣和裝瓶等工序就交給各地的特許瓶裝廠。”
他認為,可口可樂在全球範圍內生産的濃縮液應該是有統一標準的,這不僅讓配方得到更好的保密,還能保證不同地區和批次的産品在風味、品質上保持穩定及一致。
而對於不同地區測試結果出現差異的現象,百事可樂大中華區企業傳播部負責人回復《消費者報道》時僅表示, “為保證全球供應鏈的統一,我們承諾在美國和全球做出改變。”但並未正面回答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是否有統一的生産標準。
那百事是否存在多種標準呢?比如在法律更為嚴格的美國加州採用更高的生産標準?該企業傳播部負責人對此的回答同樣顯得較為模糊,“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地方法規變化後,百事公司立即採取行動,以便符合新的規定要求。”此負責人同時亦都強調百事公司高度重視産品安全,並遵守任何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
對於風險物質的降低能否再徹底一些,讓産品更上一層樓呢?對於這樣的問題,該負責人最後表示,“在中國,我們已經調整完所有上市産品。”
成本增加並非阻力 企業態度更重要
《消費者報道》此次測試的結果顯示,所有可樂産品均在FDA認為的安全水準內,但4-MEI對於人體始終是一種風險物質。
2017年4月5日,FDA在回復《消費者報道》的郵件中並未説明對4-MEI是否有了重新評估的結果,而是表示可以繼續參照2013年的《關於焦糖色素中4-甲基咪唑的問與答》。
對於一種非人為添加的物質雖然暫時沒有對人體造成何種危害的確切性結論,但從消費者自身出發還是希望可樂産品可以更安全。可口可樂降低4-MEI的程度算是夠徹底了,而百事可樂卻依然剩下那麼一點看似“微不足道”的風險要讓消費者承擔,這裡面的原因又會是什麼?
從表面上看,最大困難可能來自焦糖色素原料改變後所增加的成本。4-MEI來源於焦糖色素,所以焦糖色素的控制就成了關鍵性問題。《消費者報道》向國內最大的焦糖色素生産商愛普香料集團人士諮詢獲得的資訊是,含4-MEI的焦糖色素價格是10元/公斤,而不含4-MEI的焦糖色素則是20元/公斤,兩者相差為10元左右。
“對於碳酸飲料,要綜合考慮成本與工藝需要,一般來説焦糖色素的添加量大概是千分之幾。”廣東某著名飲料公司法標部門負責人告訴《消費者報道》,所以如果按照千分之五(5g/kg)的添加量計算,那麼採用不含4-MEI的焦糖色素後,平均分攤到每罐(330mL)可樂的成本將會增加2分錢左右。
一罐2分錢,這對於企業來説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百事可樂沒有徹底改進似乎情有可原,然而可口可樂做到了,那麼可口可樂賣得要比百事可樂貴嗎?
以常見的330mL易拉罐可樂為例,《消費者報道》蒐集了京東、1號店、淘寶及蘇寧易購等4個主流網購平臺的數據,然後計算出各款可樂在這4個平臺的平均價格,發現可口可樂的原味比百事可樂的原味貴0.05元;但百事可樂的輕怡卻是6種可樂中價格最高的,比可口可樂的健怡貴0.47元。(如圖5)
在此基礎上,將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各自3款産品進行再次平均,結果顯示,可口可樂平均每罐(330mL)價格為2.05元,而百事可樂則為2.17元。
而線下的大型超市,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的售價通常是相同的,易拉罐為2.0元,小型便利店及士多店則為2.5元。
通過價格對比發現,可口可樂並沒有貴于百事可樂,反而在均價上要低於它,那麼這也説明瞭工藝改進是否徹底並不取決於成本上漲多少,而可能是關乎對待消費者的態度問題。
“雖然正常飲用可樂,其含量不足以威脅我們的健康,但4-MEI這種副産物,完全可以通過工藝改良避免其産生,可樂生産廠家完全有能力達到,事實證明力所能及,只是想為和不想為的問題。”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學院朱毅教授強調。
同時朱毅也表示,“目前工藝水準限度內,不可避免地可能存在污染物質的暴露風險,經過風險評估,可以接受的,不必放大渲染,但也應該努力改善工藝,盡力降低暴露風險,這不是迎合消費者的挑剔,而是食品生産廠家的原本責任和天然義務。”
當然,食品安全不提倡絕對的零風險,“企業責任之一在於保證流通食品的安全,儘量降低産品風險,至於做到零風險,恐怕沒有哪家企業能保證一直做到。”香港浸會大學食品係博士後吳正雲副教授解釋道。
但對於可口可樂的測試結果,吳正雲也認為,“企業積極採取措施降低食品中風險,當然值得鼓勵。這不論對消費者健康,還是企業發展都是極其重要的!”
兩家可樂公司處理産品風險物質的做法有著明顯的區別,正如朱毅所説,“事情就是這麼一個事情,態度就是這麼兩種態度,態度不一樣,産品美譽度和消費者忠誠度也不一樣。”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