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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電魚3斤多 合肥一學校廚師被判刑處罰金五千元

2016年12月15日 10:39:05  來源:中安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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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長臨河中學一廚師,閒著無事背著電瓶帶著電魚工具來到巢湖水域內電魚,一段時間後他一共電了30條左右魚蝦,有3斤多重。被巢湖管理局漁政管理總站的工作人員發現,隨後被移交給公安機關。雖然電的魚不多,但是男子全然不知自己已經觸犯刑法,昨日,包河區人民法院在濱湖國家森林公園內設巡迴法庭,非法電魚的男子當場獲刑。

  巢湖電魚34歲男子被刑拘

  肥西縣的魏某今年34歲,是肥東一中學食堂的一名廚師。

  去年,他在長臨河鎮購買了電瓶,這個電瓶平日可以在停電時臨時供電。因為看到農村有人使用電瓶電魚,魏某也挺好奇的,因此,他又購買了變頻升壓器、手竿、漁網等工具,嘗試在田內電泥鰍。“第一次失敗了,沒有電到,後來就沒有用了。”魏某稱,今年4月7日,他又拿出了工具電魚試一試。

  這一次,魏某來到肥東縣長臨河鎮毛巾廠巢湖水域。當天17時30分左右開始,他使用電瓶、手竿撈網等工具在這裡共捕得鯉魚、鯽魚、蝦等共計30條左右,一共1.6公斤。

  因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漁政人員發現後將其控制,合肥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取保候審,共刑拘14天。

  據了解,事發時處於巢湖禁漁期。根據巢湖管理局發佈的通告,2016年巢湖的禁漁期是2月1日至7月31日。

  庭審現場辯稱“不知道犯法”

  昨日在庭審現場,附近的不少漁民也趕來旁聽。公訴機關認為,魏某違反保護水資源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産品,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捕撈水産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魏某在接受訊問時,説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不知道這犯法。”

  他説,自己初中文化程度,而且來到長臨河這邊時間不久,不知道在巢湖電魚是犯法的,要是知道也不會幹。

  魏某表示,在這幾個月的時間內,他也學習了相關知識,意識到電魚會對生態資源造成破壞。為了彌補,近日,他向漁政部門交了6千元的生態修復款,“等到來年,漁政部門購買魚苗,放在巢湖裏面,可以凈化水質,從而彌補我犯下的錯。”

  昨日下午,合議庭根據魏某的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決魏某犯非法捕撈水産品罪判處罰金5千元。

  解釋

  電魚為何觸犯刑法

  除了在禁漁期內捕魚,魏某使用的還是禁用的電魚工具捕魚,因為電魚沒有選擇性,各種水生物都會受到損害,不僅如此,即便是漏網之魚,被電暈了後也會喪失繁殖能力,給生態造成很大的破壞。

  公訴人劉娟稱,通過庭審,魏某應當看到國家對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電魚行為是“零容忍”的態度。 “絕不能認為電魚是一種休閒娛樂活動,想去幹就去幹,而且電漁過程中,上千伏的電壓電死人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劉娟稱,在禁漁期、禁漁區採用“電、毒、炸”的方式捕撈江河魚是犯罪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的刑事處罰。

  延伸

  今年已刑事處理14人

  合肥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局長王旭稱,根據巢湖漁業資源繁殖的規律,漁業管理部門對巢湖一定水域在一定期限內實行禁漁期,是對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不管是不是禁漁期,都是不允許電魚的。 ”王旭稱,今年他們已經刑事立案處理10起類似案件,被刑事處罰的一共有14人,“不管是不是漁民都要引以為戒。法律不是兒戲。 ”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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