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調查權,不應被監管部門壟斷
肯德基麥當勞的過期肉,讓吃過的人有一吐為快、想去洗胃的衝動。所幸的是,不管真相多麼齷齪,我們至少都知道了,可以選擇吃或不吃。
人人都有罵的權利,但短暫的停留之後,人們紛紛把矛頭對準了監管部門。“不怕神一樣的違法,就怕豬一樣的監管”,在公眾看來,監管又一次體現了它不知不覺,後知後覺,媒體指哪它才打哪、事後諸葛亮的本色。
監管有沒有問題?記者花了兩個月時間,就把事情弄得水落石出。監管部門花了這麼多年的時間卻得出這是一家值得信賴的企業的結論。在真相與假像追問之間,遺憾的是,記者又一次站在了最前面,而那位揭開內幕的線人也同樣功不可沒。監管部門不僅無所作為,該把的關沒把牢,該起的作用沒起到,某種程度上説還扮演了幫兇的角色,正是因為他們對工廠的肯定才讓社會放鬆了警惕。
在這件事情上,監管部門是失職在先了,該打的板子一定要打。至少,那塊先進企業的牌子是怎麼發下去的,有沒有利益輸送、人情往來、私相授受的情況存在,要調查清楚了,並及時給公眾一個交代。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理性一點,把所有的責任都壓到監管者身上,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我也相信,監管部門認真一點,負責任一點,有很多事是能防患于未然的。這些道理都沒錯,但未必符合監管的一般規律。那麼多産品那麼多企業,指望監管部門都能收入法眼之中,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今天遵紀守法,明天就有可能知法犯法,行為本身就充滿了不確定性,沒有這樣的人力物力將其一一記錄在案。
對於這件事,我想監管部門也一樣意外,不是每起監管事故背後都有利益輸送,但結果顯而易見,他們也一樣犯了盲從迷信和經驗主義的錯誤。沒有必要對跨國企業高山仰止,事實證明,在利益這個問題上,貪婪是天性,不分內外。國際品牌的身份會讓他們有所顧忌,可當他們發現漏洞很大,監管者和消費者都有可能被蒙在鼓裏時,他們也會鋌而走險。
對於這種行為,事前監管必不可少,但最終起作用的還是事後追責。出了問題,如果能罰得他們肉痛,罰得傾家蕩産,這樣的監管就會有效得多。但是,法律到位了,懲罰也足夠嚴厲,這樣的事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恐怕也不能這麼樂觀。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從來就不缺少後來者。重要的是如何讓問題暴露出來。公民舉報投訴是一種方式,媒體調查也是一種方式。
換句話説,在監管這樣的事上,本來就不存在一種決定性的力量。企業有企業的責任,公民有公民的責任,監管自然更是社會有序運轉不可或缺的一環。公民檢舉、媒體監督都是社會監管的一部分。他們各自承擔自己的角色。
問題的關鍵是調查權和對線索反應的權力不能被監管部門壟斷,成為內部迴圈、部門家法的一部分,這其實也是一種權力運作的透明化。在這起事件中,一個記者的角色是不可取代的,這正是事件得以推動的關鍵所在。我想與其去指責監管部門失職,不如制定一種辦法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舉報權和媒體的、甚至以個人名義展開的調查權。一千雙眼睛盯著總比一兩雙眼睛盯著要亮堂得多。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