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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低價”入場到“漲價”收割 共用經濟“真香”的味兒為什麼變了?

2021-04-14 08:36: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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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區充電寶1小時10元,共用單車一小時6.5元……近日,多個共用經濟平臺産品紛紛宣佈漲價。許多網友感嘆,曾經“價格真香”的共用神器,一夜之間已經“高攀不起”了。

  “漲”聲一片讓消費者難以適應

  這一輪共用經濟平臺産品的漲價並非個案。

  在上海,有消費者發現,多個品牌的共用充電寶已經悄然漲價,從投放初期的平均1元左右,已經上漲到了6—10元。上海徐匯區商圈部分酒吧和密室桌遊店、KTV店等場所投放的共用充電寶普遍存在定價較高的現象。

  另據央視財經報道,上述情況同樣出現在了杭州部分景區。

  此外,這一輪漲價風還蔓延到了共用單車領域。某單車平臺在公佈新的計價規則後,前15分鐘收費1.5元,此後每10分鐘收費1元,1小時收費已經高達6.5元。相比目前主流的半小時1.5元的定價,價格已經翻番。

  有學者指出,這一輪漲價主要集中在重資産共用經濟領域,其典型特徵是,線下産品由共用平臺自己投資。而漲價的原因在於,經過多輪的“跑馬圈地”後,部分企業急需穩定現金流,回籠資金。

  價格“前恭後倨”成為套路?

  在國內市場,共用經濟屬於典型的“舶來品”。

  相較Uber、Airbnb等國外熱衷的輕資産形式,共用經濟在2014年進入國內市場後,圍繞重資産不斷創新——從共用單車到共用充電寶、共用雨傘再到共用汽車,本土化市場不斷細分,並形成了市場公認的“共用+”風口,大批社會資本陸續入場。

  國家資訊中心從2016年開始以年度為單位發佈《中國共用(分享)經濟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共用經濟領域直接融資為620億元,而到2020年,這一數字已經增長到了1185億元。此外,6年間,市場規模也從19560億元增長到了33773億元。

  “投資的增長為重資産模式的快速擴張提供了充足的‘彈藥’,一方面,以低價入場,通過價格補貼來吸引消費者入駐平臺,增加用戶數量;另一方面,則不斷進行硬體定制生産,投入新增市場”,工信部賽迪城市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王高翔表示,“低價入場”的“補貼模式”在重資産共用經濟領域較為常見。在資本的刺激下,消費群體和服務供給幾乎同步被刺激壯大,進而吸引新的資本入場,直至企業衝進行業前三,上市。

  數據顯示,我國共用經濟經過6年多的發展後,部分細分垂直領域正迎來一波“成熟期”,典型特徵就是上市。4月1日,怪獸充電成功赴美上市,成為“共用充電寶第一股”。除此之外,共用電單車服務商松果出行也被爆出計劃今年赴美上市。

  王高翔強調,任何一種商業模式都不可能持續不斷地進行“低價”補貼,一旦達成一定的用戶規模、市場佔有率或上市等條件,必然要對平臺的存量用戶進行“商業模式”的重塑。

  而消費者已經形成“低價消費”的慣性,可能還得需要一段時間適應。

  如何從“野蠻生長”到“精細化管理”

  “相對早期的‘低價策略’,漲價從某種意義上也説明共用經濟的商業模式正在回歸理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預測,但是,下一階段,共用經濟將進入精細化管理階段,圍繞數據挖掘,將出現更豐富的服務産品和盈利方式,而不僅僅是盯著“押金”和“租金”做文章。

  他舉例,目前,已有一些共用單車公司通過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優化車輛調度、運營維護,實現了投放數量、騎行需求與停放管理之間的動態平衡和效率最大化。還有個別共用汽車平臺瞄準細分市場,深挖用戶個性化需求,提供多樣化出行服務。這啟示運營者,除了調整價格,更要通過精細化經營和科學管理,來提升服務品質和水準,獲得用戶認可。

  此外,有分析師認為,線上廣告或將成為共用經濟平臺未來重要的營收途徑之一。數據顯示,線下自動售貨機友寶線上廣告收入達到近20%。擁有大量的線下服務終端和活躍用戶的共用經濟平臺,也擁有開拓相應業務的應用場景。

  “共用經濟因資本而起,但不能離資本而衰。”盤和林表示,企業想真正走得長遠,就要回到正常的商業模式和軌道上來。共用經濟兼具傳統行業和網際網路雙重屬性,傳統領域資産重,網際網路資産輕,圍繞平臺特徵打造適合自己的盈利模式,可能是共用經濟未來面臨的共性問題。

  呼喚監管完善 市場規範

  在大幅調價面前,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麼?

  在共用平臺面前,個體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大型共用經濟平臺對交易方式、定價模式、交易頻率、結算工具、責任分配等都具有較高的支配力,消費者缺乏議價能力”,《中國共用經濟發展報告(2021)》認為,這是導致共用平臺“抽成過高”“大數據殺熟”“頻繁調價”等現象的重要原因。

  不過,消費者也不用慌。

  針對共用經濟發展中的出現的種種問題,相關部門正本著鼓勵創新、底線監管的原則及時進行回應與規制,引導新業態新模式範健康發展。

  據了解,今年2月發佈的《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已經逐一細化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表現形式,如不公平價格行為、低於成本銷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差別待遇等。

  中國社科院資訊化研究中心主任姜奇平表示,無序大幅調價涉嫌不正當競爭。他表示,無序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以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或服務。這種“燒錢”行為,屬於不正常競爭行為;二是,實施沒有正當理由的掠奪性超高定價、拒絕交易、搭售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一旦被監管部門認定為不正當競爭,相關企業將面臨法律的制裁。(新華網 黃浩 實習生 劉麗媛)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