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近日發佈《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稱,《通知》的目的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債權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規範和做好債權人委員會相關工作,指導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幫扶困難企業走出困境,支援實體經濟發展。債委會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針集體研究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措施,有序開展債務重組、資産保全等相關工作,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形成合力。
《通知》指出,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援,不得隨意停貸、抽貸;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解困。《通知》明確,為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企業提出的新資金需求有充分理由的,債委會可以通過組建銀團貸款、建立聯合授信機制或封閉式融資等方式予以支援。而開展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至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産業政策和金融支援政策;二是企業産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三是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願。
銀監會方面指出,債權人委員會制度的建立,既為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解決債務企業債務危機提供了一個集體協商、集體決策、一致行動的工作平臺,可有效避免因個別債權金融機構擅自對債務企業單獨採取行動,導致出現債務企業經營風險加大、甚至出現因此而破産的不利局面,有利於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整體利益;也為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債務企業協商解決金融債務問題提供了時間和空間,在維護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有利於幫扶企業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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