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3月18日,交通部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的應用初具規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的總量達到30萬輛;新能源汽車配套服務設施基本完備,新能源汽車運營效率和安全水準明顯提升。
具體來看,公交都市創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車、出租汽車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京津冀地區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車、出租汽車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5%。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達到20萬輛,新能源出租汽車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共達到10萬輛。
另外,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的運營效率明顯提升,純電動汽車運營效率不低於同車長燃油車輛的85%。
意見還提出,加強規劃引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將必要的充換電設施納入城市電力發展規劃和城市電網的建設與改造規劃;完善實施方案,編制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鼓勵集約化程度高、管理制度完善、運營規範的交通運輸企業投資使用新能源汽車和建設充換電設施;嚴格新能源汽車技術選型,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研究開發適合交通運輸運營組織需要的新能源汽車專用車型;推動完善充換電設施,鼓勵和支援社會資本進入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和回收等服務領域;推動落實扶持政策,積極配合同級財政、稅務等部門,做好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完善新能源汽車運營政策,爭取當地人民政府支援,對新能源汽車不限行、不限購;創新推廣應用模式,在交通運輸行業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車“融資租賃”、“車電分離”和“以租代售”等多種運營模式等主要任務。
以下為意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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