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統一登記簿證正式面世,意味著醞釀7年之久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即將落地。公眾對相關話題的關注,已遠遠超越了政策本身。房産稅是否徵?房價能否降?小産權房是否轉正?一連串疑問,有的答案已然清晰,有的仍需時間解答—
2月26日,統一的不動産登記簿證正式公佈。包括《不動産登記簿》《不動産權證書》及《不動産登記證明》的統一的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將於3月1日起全面啟用。
目前距離《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僅剩3天,但已經初步編制完成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下稱《細則》)至今尚未落地。“《細則》目前仍在徵求意見中,雖然不一定能按原定時間在3月1日前出臺,但預計不會晚太久。”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局長王廣華告訴《經濟日報》記者,“今年會有更多的地區陸續開始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力爭到2015年年底,全國全面頒發新版證書。”
據王廣華介紹,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産登記簿》、《不動産權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等。其中《不動産登記簿》記載了不動産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産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以及涉及不動産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和其他相關事項。
此外,王廣華表示,《不動産權證書》有單一版和整合版兩個版本,證書中記載了登記簿的主要資訊。“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産單元上的不動産權利。整合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産單元上的不動産權利。目前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而《不動産登記證明》則用於證明不動産抵押權、地役權或者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事項。
對於新的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試行)與原有的各類不動産登記簿、證書和登記證明之間的銜接問題,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表示,新證問世,舊證依舊有效,不受任何影響。此外,不動産登記機構要堅持“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的原則。也就是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房地産不變更、不交易,就不用換領新證。
有業內專家表示,職責和機構整合尚不完善,已成為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快速推動的掣肘。對此冷宏志表示,“目前,全國有30多個市(州)、70個縣(市、區)完成了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基本具備了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條件。”冷宏志告訴記者,“即便如此,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的原則依然是‘成熟一個,啟用一個’。”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心的小産權房問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動産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産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世界普遍實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産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而對於老百姓最關心的房地産稅問題,相關負責人説,儘管不動産統一登記是不動産稅收的技術基礎,但稅收問題只能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由國家依法決定。
隨著統一不動産登記簿證全面啟用,房産、地産的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問題也浮出水面。“土地是不動産的核心。”有專家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會在不動産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著不動産登記推進,技術問題背後的産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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