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9日電(記者華曄迪)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9日發佈通知,部署新一年度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根據通知,2015年利潤總額下降的央企,工資總額將不得增長。
根據《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於新一年度利潤總額和經濟增加值指標,中央企業要在確定基本目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奮鬥目標,奮鬥目標要比基本目標高15%以上,且高於上年實際完成值,基本目標和奮鬥目標將一併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與國資委簽訂的業績責任書。
通知明確,利潤總額、經濟增加值等目標值比上年下降較多的企業,無論完成情況如何,考核等級不得進入A級。而關於工資水準,通知要求,企業利潤總額目標值比上年增長的,工資總額按照行業工資增長調控線適用範圍合理確定,而對於利潤總額目標值下降的,同口徑工資總額不得增長。
國資委要求,中央企業要加強形勢研判,自加壓力,經濟效益增長要力爭高於上年,管理類指標要持續改善,盈利企業要進一步挖掘增長潛力,虧損企業要努力扭虧增盈,全力以赴保增長。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