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圖片來源網路)
丟不起的火車票,是“鐵老大”在任性?
消費者保護組織狀告鐵路局——2015年春運啟動前夕,“鐵老大”因為一場官司再次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2014年12月30日,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下稱“浙江消保委”)一紙訴狀,將上海鐵路局(管轄滬、浙、蘇、皖三省一市境內鐵路)告上了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緣起是,2014年5月15日,浙江消保委接到消費者陳偉(化名)的投訴:2014年4月,陳偉通過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網站購票,並通過正常檢票程式進站乘車。出站檢票時,陳偉發現車票不見了,他提出憑本人身份證和12306網站反饋至個人郵箱的購票通知,要求車站核實後放行。
但杭州火車站不予核查,堅持認為根據規定車票遺失就必須全額補票才予以放行。經交涉未果,陳偉不得已全額補票後被放行。
之後,陳偉向浙江消保委進行了投訴,他認為鐵路部門的這種做法不合理。隨後,浙江消保委又陸續接到若干類似投訴,遂有了上述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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