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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元:國企改革須限定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

2014-12-03 09:19 來源:光明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報訊(記者梁捷)“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産保護離不開憲法保障,尤其涉及改革問題,應當嚴格限定在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框架內討論,重大改革應堅持法治的基本底線。”日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談到“依法治國背景下的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産保護”時指出。

  韓大元表示,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産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因素。法治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礎和保障,如何有效地控制公權力、保障每個公民的財産權,讓投資者有安全感,需要依靠法治。

  韓大元認為,國企改革中出現的問題,不僅反映在國有資産流失、國有經濟控制力削弱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我國當前社會經濟發展中出現的許多重大矛盾和深層次問題上。對此,應通過進一步落實憲法確立的經濟領域的基本原則和制度,為國企改革和國有資本的保護提供目標與保障。韓大元強調,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産保護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範圍內,嚴格依照憲法所建立的原則、制度和程式運作,設定改革的憲法界限,通過憲法和法律權威釋放改革的紅利。

  (韓大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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