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標簽的規格、位置、顏色、內容和讀寫器均有規定
(記者阮元元)本月起,深圳生産和銷售的轉基因生物及其産品,除了原有的紙質標識外,還必須有規範、醒目的電子標識。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合製定了深圳市標準指導技術文件《轉基因生物及其産品標簽的電子標識》(以下簡稱《標識》),並於昨日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佈。
該標準為國內首項轉基因産品電子標識地方標準,新標准將轉基因産品的標識標準由紙質標識提升到無線射頻識別(RFID)電子標識,並從電子標簽的規格、位置、顏色、內容和讀寫器等5個方面對轉基因産品電子標識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規範。
電子標簽應醒目
緊鄰産品配料表
記者看到,《標識》要求,標簽應緊鄰産品配料表,並以中文字體標示“電子標簽”字樣。印刷或鑲嵌在轉基因生物及其産品上的標簽,應方便讀取,不宜黏貼在轉角或者曲率過大處,以免造成標簽變形。
轉基因生物的直接加工品,在標簽中應寫入“轉基因××加工品(製成品)”或者“加工原料為轉基因 ”字樣。含多種轉基因生物成分的産品,在標簽中應寫入“含轉基因××、轉基因××”字樣,先後順序按轉基因生物成分在産品中含量的多少從高到低依次列出。
含有轉基因生物成分加工製成的産品,其最終銷售産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檢測不出轉基因成分的産品,也應在標簽中寫入“本産品為轉基因××加工製成,但本産品中未檢出轉基因成分”或者“本産品加工原料中含有轉基因××,但本産品中未檢出轉基因成分”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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