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二手房買賣濟南版合同正式啟用。為了保障房款交易安全,實現“錢房兩清”,合同中對資金監管做出明確要求。記者採訪獲悉,濟南市房管局自2008年9月推出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至今6年時間裏,辦理該業務的數量佔到二手房成交總量的比例不足兩成。好的政策為何遇冷?30日,記者進行了深入了解。
現狀: 房款由買賣雙方直接交易
通過仲介買賣二手房,廣大購房者最為關注的就是房款的交納方式和安全性。買方擔心先交首付款,賣方不給過戶;賣方擔心先把房子過了戶,房款拿不到。由於房産交易無法真正做到“錢房兩清”,房産交易資金何時付、如何付,成了買賣雙方最為關注的問題。
30日,記者走訪省城多家仲介了解到,目前大家對資金監管業務並不熟悉。濟南百居安房産總經理熊良頂説,他們店裏成交的房子很少有做資金監管的。一般來説,購房者的定金、首付款都是直接交給房主。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買方把定金先給房主,銀行審批完貸款後,再把首付款直接打給賣方。
“仲介會幫助購房者把房子的基本情況核實清楚,比如有沒有抵押、查封等,有關房款都是買賣雙方來完成。”熊良頂説,多數客戶對資金監管這項業務不了解,也有一些人認為沒必要去做。
三宇和記地産有關負責人説,現在不少房主賣的房子還沒有還清貸款,賣房子時,要求買方把首付款給他們用來還貸。雙方簽訂合同後,買方把首付款放到賣方還貸款的銀行賬戶,等貸款還清後,再辦理過戶。“買方給賣方還貸,這中間是有風險的,賣方如果沒有把錢用來還貸款,而是挪作他用,房子就無法辦理過戶,這對買方來説有可能是‘錢房兩空’。”該負責人説,考慮到這一點,客戶應該關注一下資金監管業務。
隨後,記者又走訪多家小仲介,大家對資金監管並不知情。當記者提起資金監管業務時,多數仲介的態度是:沒聽説過,太麻煩,沒必要。也有仲介工作人員稱,他們可以幫忙代收首付款,作為第三方監管,沒必要再額外做監管。
記者隨機採訪了多名購房者,大家的反應普遍是:去仲介買房,仲介不主動介紹這項業務,他們自己不了解,也就沒辦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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