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調節費聽證會第二次會議舉行 按時收費方案幾被推倒 改按次收費方案後
文/記者王納
昨日下午,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舉行了“深圳市徵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聽證會”第二次會議。深圳徵收停車調節費,以抑制機動車出行,你贊成嗎?按次收費比按時收費更合理嗎?收費方案是否仍需優化?這一連串的問題,讓這次聽證會備受深圳市民關注。
跟上一次聽證會相比,這次聽證會以“按次收費”為聽證重點,幾乎將原來的按時收費方案推倒重來。
根據新的兩套方案,深圳市民每天上下班停車成本最高將達到100~120元。一名聽證代表調侃説,有錢人會贊成,但經濟緊張者就100%反對。
本次聽證方案涉
兩條根本性修改
本次聽證參會代表名單與第一次相同。19名聽證代表中一共出席13名,李黎、廖曉慧等6人缺席。8名市民代表中,金焰、顏雪明為有車代表,葉嘉勇、蔡涌濤為無車代表,4名市民代表未出席。此外,人大代表胡宇舟、政協委員卓睿和張俞強,以及行業代表、停車場代表共9人出席聽證會。
這次聽證會對停車調節費收費方案的改革,主要採納了第一次聽證會的兩條代表意見,進行了根本性的修改。第一條是,“非經營性停車場(含政府機關、國企、事業單位等停車場)不收費,導致部分人享有隱性福利,不公平。”新的方案中,非經營性停車場將與經營性停車場一視同仁,均徵收停車調節費。第二條是,“按次收取停車調節費和在道路上收取擁堵費(即使用道路資源才收費),比按停車時長收取停車調節費治堵的邏輯性更合理。”
兩套新方案:各有特點 各有利弊
新方案分為A、B兩套。方案A基準標準低,但錯峰折扣小;方案B基準標準高,但錯峰折扣大。
方案一:一類區域收費標準為最高40元/次
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均在高峰時段,收費標準(基準收費標準)為:一類區域40元/次,二類區域20元/次,三類區域10元/次;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只有一端在高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75%;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兩端均在平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50%;進、出停車場的時刻一端在平峰時段、另一端在低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25%;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兩端均在低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0%。
方案二:一類區域收費標準為最高60元/次
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均在高峰時段,收費標準(基準收費標準)為:一類區域60元/次,二類區域30元/次,三類區域15元/次;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只有一端在高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50%;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兩端均在平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25%;進、出停車場的時刻一端在平峰時段、另一端在低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12.5%;進、出停車場的時刻兩端均在低峰時段,收費標準為基準收費標準的0%。
新方案貴不貴?上下班停車最高需100~120元/天
究竟這兩套“按次收費”的停車場停車調節費貴不貴?交委舉例做了説明,當停車一類區域工作日停車調節費收費標準為每次40~60元/小時,結合現行路外停車場經營性收費最高為60元,上下班停車最高為100~120元。按照一個月22個工作日算,每月停車開銷最高要2200~2640元。這是什麼概念?我們可以和2014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相比較,今年2月公佈的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是每月1808元。
一名聽證代表調侃説,對方案的支援與否,是貧富的分水嶺,“有錢的都贊成,因為他們不在乎錢,給點錢就能享受到優良的行車環境了;而經濟緊張的人就反對,他們住在關外,買車有必要,但要他們為交通擁堵埋單,會有很大經濟壓力。”
當然,裏面有個前提條件,你是在“一類區域”上下班。什麼是一類區域呢?按照收費方案的劃分,一類區域包括了羅湖、福田、南山、前海等區域的中心城區。按照示意圖,原來的關內區域除了鹽田,幾乎都是一類區域了。
代表發言
金焰:
支援徵收調節費
建議儘快出細則
作為有車代表參加聽證會的金焰,搶到了第一位發言的順序。按次收費就是他在第一次聽證會中提出的。他表示支援徵收調節費,不過應儘快出臺一些相關細則讓市民可以了解更多,還建議“停車調節費”改為“交通調節費”,因為目前的範疇已經擴大到了道路交通上的調節。對於這次兩套方案,金焰認為,方案A和方案B各有利弊,建議綜合兩個優缺點。另外,平峰時段(9時30分~17時50分)免費。
顏雪明:
收調節費不合法
一塊錢都不能收
“不合法,一塊錢都不能收,我上次指出停車場調節費不合法不正當不可行,但這一次沒有改變,”市民代表顏雪明表示,收調節費違反憲法、物權法、立法法。
他建議,一要放開停車場收費由市場調節,二要保護已建成停車位的産權;加強管理,對路邊違法停車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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