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高鐵建“新城” 如何避免變“鬼城”?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日前在多地調查發現,不少遠在城郊的高鐵站周邊紛紛涌現“高鐵新城”。然而,一些地方卻出現建了圍墻種莊稼、蓋了樓盤無人買、打著旗號圈土地等“激進開發”現象,連售樓人員都擔心:“高鐵新城”會不會淪為“鬼城”?
“高鐵新城”:建了圍墻、種著莊稼
京滬高鐵通車後,2012年,一個依託高鐵站規劃、規模龐大的建設項目——“宿州馬鞍山現代産業園區”在安徽宿州開始推進。
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孝文介紹説,作為高鐵新區,“宿州馬鞍山現代産業園區”現已初步建成12平方公里,集聚人口5.5萬人。按照規劃,這個新區未來將建成以高鐵站前商貿區域為核心區,形成“集生産、居住、交通、商貿、物流、休閒為一體的複合型城市系統”,2030年將建成一個核心區域面積30平方公里、人口30多萬的“高鐵新城”。
不過,“中國網事”記者日前實地採訪看到,該新區除了物流園等少數項目在正常施工之外,其他項目都顯得相對冷清,有的處於停滯狀態,有的只砌著圍墻,墻內仍然種著莊稼。
對此,宿州市高鐵新區方面表示,為嚴格執行供地標準和土地供後監管,該區通過全面開展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已經解除毀約項目5個,依法收回供而未用土地260.1畝、用而未盡土地105.6畝。記者看到的,恰恰屬於批而未建被清理的項目,已經進行土地回收,目前正處於土地性質調整過渡階段。另外,由於經濟形勢下行壓力較大,部分産業轉移依舊處於觀望狀態。
另據介紹,宿州高鐵新區自成立以來,共實現招商引資協議資金457億元,但目前到位資金僅71.7億元;作為主導産業的食品(農産品)深加工業集聚項目19個,總投資超過60億元,已完成投資僅5.79億元,産業發展進度相對緩慢。
記者調查了解到,因為高鐵而躍躍欲試甚至已經快馬加鞭上項目的地方,還有很多。
在江西,宜春市此前就曾提出,將以迎接高鐵時代為契機,把宜陽新區作為城市建設一線,著力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從“交通路網、産業規劃、配套功能”三方面做好對接。
在湖北,新建的武漢至咸寧城際鐵路途經咸寧市賀勝橋鎮。2009年,咸寧市決定聯合湖北省聯投集團投資400億元在賀勝橋站建設梓山湖新城。目前,這裡已有碧桂園1800畝的項目,萬科、龍湖等也已初步協定進駐。不過接受記者採訪時,梓山湖新城碧桂園項目銷售負責人黃蓉表示,即便有高鐵站點,因為新城地處偏遠,就業、服務等資源都比較匱乏,開盤後市場購買力明顯不足,“我們也擔心變成空城、‘鬼城’”。
莫讓“高鐵新城”成“圈地”旗號
“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注意到,在不少扛著“高鐵新城”旗號的地方,背後都有大量圈佔土地的盤算。
在中部某農業大省,一個縣級市的國土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市的高鐵新區建設期間,全市建設用地量從2009年的1000多畝,上升到2012年的7000多畝,僅新區最大的企業佔地就達1000多畝。
2013年,記者在號稱“全國生態農業示範縣”的東北某縣調研時了解到,當地也在大規模推進“3個10”戰略,即鞏固10平方公里的老城區,新建佔地10平方公里、有高鐵站點的新城區,以及10平方公里的産業園區。該縣國土局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副局長告訴記者,上級劃撥的用地指標有限,每年不到100公頃,“但一個企業用地10公頃的現象很普遍,土地利用遠遠達不到節約集約的要求。”
在房地産行業滾爬了十多年的一名房地産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部分地方政府將城鎮化看成又一次圈地機會,以新城開發的名義,有更多可賣的土地,“部分地市按照其開發規模,已經出讓的土地都夠開發20年。”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峰教授説,一些地方在土地困局的壓力下,只重視通過規劃高鐵新城、新區來獲取更多用地指標,其中不乏大肆圈佔農村集體土地,在農地復墾方面也只重數量、不重品質,有的地方還存在多佔少補、先佔後補、佔好地補差地的現象,這種苗頭值得警惕。
高鐵經濟“培育期”如何避免“拔苗助長”?
儘管一些專家學者對“高鐵新城”模式存疑,但一些地方仍對“新城”的未來表示樂觀。
宿州市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説,高鐵新城是“平地而起”,需要對道路、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進行大量的前期投入,需要一定的“培育期”。在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後,主導産業不斷集聚,加上高鐵的交通優勢及附加的人流經濟,發展前景不可低估。
安徽省政府參事、中國區域經濟學會顧問程必定認為,對於類似的“高鐵新區”,應該給予更長的發展期,但也要未雨綢繆。目前,很多新區建設都喜歡往一個方向走,做一些商業、商務、會展,“一味攤大餅,産業卻跟不上去,這勢必會造成‘鬼城’、空城問題。”
“從一開始就要把高鐵新城、新區放在城市、省份乃至區域的層面去進行科學規劃,與現有産業佈局、城市功能進行協調,不盲目、不重復建設;同時做到‘以站定城’,即根據高鐵站吞吐客流量的規模及未來發展空間,適度規劃新城規模,並統籌考慮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配套。”程必定説。
一些專家表示,不是每個高鐵城市都適宜發展新區。對大城市或交通樞紐城市而言,高鐵加強了城際的聯繫和資訊、技術、人才流動,帶來的是正面效應;而對小城市、小鄉鎮而言,高鐵只能發揮“通道效應”。為此,上級部門對地方發展“高鐵新城”進行適當的指導和規範,對適合發展的予以支援,對於不適合發展的及時限制或叫停。
賀雪峰還提出,務必要警惕一些地方在土地困局的壓力下,只期望利用“高鐵新城”來獲取用地指標,造成耕地流失,導致土地利用品質和效益的雙下降。(采寫記者馬姝瑞、張紫赟、徐海波、鄭良、羅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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