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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協連發七問“劍指”淘寶網無視法規售煙

2014-08-07 15: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天津8月7日電 (記者 張道正)天津市消費者協會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開形式向阿裏集團旗下購物平臺“淘寶”網連續發出七問,質疑其無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責任,在網路平臺上銷售香煙。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稱,煙草,作為特殊商品,國家對其銷售渠道、宣傳渠道等是有諸多限制的。早在2007年,國家就明確禁止通過網路銷售煙草。但時至今日,在“淘寶”上仍可搜索到售煙資訊並能夠完成實際購買行為。作為大型知名購物平臺,“淘寶”此種怪象令人費解。

  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張正介紹,近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接到維權義務監督員提供的線索,反映“淘寶網”上有些店舖涉嫌銷售假煙。對此,天津市消協展開了專項調查,發現在“淘寶網”上確實可以搜索到售煙資訊。隨後,天津市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通過與店舖經營者的線上溝通,實際購買到了香煙。

  鋻於此,張正代表天津市消費者協會七問“淘寶”:一問:“淘寶”對網路禁止售煙的規定是不知還是無視?二問:“淘寶”對入網店舖是否嚴格審查?三問:“淘寶”對入網店舖是否有效檢查監控?四問:“淘寶”對利用其平臺發佈售煙資訊是不能管還是不願管?五問:“淘寶”是如何配合“紅盾網劍專項活動”的?六問:網路售煙危害青少年,“淘寶”社會責任何在?七問:“淘寶”的免責聲明為何霸氣十足?

  張正指出,打開“淘寶網”頁,見不到對商品和服務的品質承諾,卻可看到免責聲明:“淘寶網所展示的寶貝供求資訊由買賣雙方自行提供,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資訊發佈人負責。淘寶網不提供任何保證,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明顯與今年3月15日施行的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相悖。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質疑,明顯與法律規定相悖,為什麼“淘寶”的聲明如此霸氣十足?它要傳遞什麼樣的資訊?是否可以理解為:各店舖經營者在“淘寶”這個平臺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淘寶”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而一概不管?

  張正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組織明確了八項公益性職責,其中第八條規定,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協會要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我們這次公開質疑淘寶,是以《消法》為依據的。”張正指出,之所以採取公開方式質疑,有兩點考慮:第一,通過媒體,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最大範圍地讓社會公眾督促“淘寶”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在守法經營和社會責任感體現方面成為行業表率;第二,可警醒所有的“電商”行業平臺依法經營,規範經營。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表示,將密切關注此事動態。(完)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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