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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新規監管跨境電商 個人代購恐失價格優勢

2014-08-07 08:38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關總署“56號文”自8月1日起生效,“海代”要變天的呼聲此起彼伏。

  按照新規,今後未以《貨物清單》、《物品清單》方式辦理報關手續的跨境電商和海外代購等行為,將都涉嫌走私。

  分析人士指出,一些經營不規範、沒有正規進出口渠道和手續的跨境電商企業,淘寶上的眾多以海外代購為主業的淘寶店等,未來的業務將受到不小的衝擊。根據相關規定,現存的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購模式也可被視為走私行為,人人可舉報。“考驗友情的時刻到了”。有聲音如此感慨。

  “海代”走出灰色地帶

  “56號文”實施後,個人物品將按行郵稅進行徵稅,未經備案的私人海外代購將被定為非法

  8月1日,海關總署《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號公告)正式實施,將對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監管,讓“海代”有法可依。

  “海代”指的是有人出國去,提買很多東西歸來,售賣給國內的消費者。在過去,這種行為處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並未受到明確的管制。

  海關總署“56號文”規定:不管是個人到國外購物,還是電商企業做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都必須接受海關監管,提交相應的貨物清單,辦理報關手續。

  業內人士向記者解讀稱,“56號文”實施後,“個人跨境購物以《物品清單》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報關手續的步驟,被明確下來。購買的物品將按行郵稅(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的簡稱)徵稅。

  某境外直購電商平臺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政策上整頓個人代購的色彩比較明確,“現在私人海外代購未經備案,都是違法的。”

  “從政策上看,總體從嚴,也是情理之中。之前各種方式方法公開、半公開處理,其實對監管、稅收的影響是負面的。不過,在監管嚴格之後,相關從業者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中小企業外貿服務平臺一達通總經理魏強稱。

  跨境電商已有準備

  根據政策要求,跨境電商整個過程的數據需要納入“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與海關聯網對接。此外,進出境貨物、物品資訊也要提前向海關備案。對此,大型電商企業表示均已有所準備

  對於海關的這一政策,大型跨境電商似乎已經做好了準備。

  “對我們來説,56號文的要求不是今天才出現的新事物。2013年,杭州、重慶等5個城市曾進行跨境物流試點,在試點過程中,已經有一些海代、支付企業向政策靠攏,取得了海關申報資質。”快錢海外業務部總經理仇晟告訴記者。“對我們來説,是實操方面的變化。”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也對記者表示,“其實,大的企業平臺已經早有準備,阿里巴巴在海外進行了多起並購,其中不少和電子商務相關,京東也是如此。它們計劃走出去,跟國外合作,將經營規範化。”

  據了解,在過去半年,阿里巴巴先後斥資9000萬美元,對美國物流服務商ShopRunner和奢侈品網站1stdibs進行投資。

  天貓相關負責人表示,“56號文”對於天貓國際規模性的正規跨境物流電商是一件好事,更好的規範了行業中的企業。“對於天貓國際來説,我們和全國六個跨境試點都有合作,建立了完善的清關、倉儲、發貨和稅務流程,已經走通了跨境電商第一個最佳保稅模式。”

  記者致電同樣經營“海外購”業務平臺的京東,但對方拒絕對政策作出評論。

  代購將漸失優勢

  當稅收得以規範後,私人海外代購的價格、訂單資訊都將受到規範,依靠灰色地帶創造的價格和便利優勢可能將越來越小

  “看來走向合規化了,國家想要稅收了。”某從事美國商品海外代購人士向記者表示,看到文件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樣。

  仇晟表示,當資訊不透明時,“海代”們可以通過海外採買的方式牟利。以後再想要鑽漏洞不是那麼簡單了。特別是稅收規範以後,海外代購的價格差別越來越小,優勢變得不再明顯。另外,買家可能還需要主動提供個人身份證、訂單資訊、採買目的等等,便利性也將變差。

  “目前應該沒有什麼影響。”前述代購人士判斷,能監管到的還是那些大型的公司和網站,對個人影響不大。“以後可能慢慢變化,主要是在關稅這裡,按照規定,個人做的有逃稅的嫌疑。”

  仇晟也表示,政策不會突然改變,應該還是漸進性,逐步規範。

  不過,董毅智提醒海外代購人士稱,“法不責眾”是十分愚蠢的想法。“既然有了相關政策,作為個體就不要去賭執行力度。”

  在知名的前空姐李曉航代購案件當中,對其處罰力度(以走私普遍貨物罪一審被判決11年,後改判3年)曾一度引起廣泛議論。“與其説,大家都闖紅燈,逮住一個重重懲罰,不如都遵守同樣的規則。法律面前做到人人平等。”董毅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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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購火爆催生“假海代”

  隨著海外代購日趨火爆,一些“假海代”也隨之出現。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上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分局在羅湖口岸片區查獲案值500萬元的奢侈品。

  據執法人員透露,這些假奢侈品不但外觀與真品無異,就連提供的票據票根都應有盡有,足以以假亂真。廠家將整套的假冒奢侈品和票據賣給小經營戶,小經營戶再通過“朋友圈代購”或“網上代購”銷售。

  更多媒體報道顯示,越來越多的海外代購開始變質。很多時候,所謂“正品”不過是“出國逛了一圈回來”的國産高倣品。據《IT時報》報道,在浙江、江蘇、廣東等地聚集有大批專門做“高倣A貨”的地下工廠。它們要做的就是從廠裏拿來貨源直接發往國外,回來賣之後則可實現翻倍的利潤。

  “56號文”第六條提到,將跨境電商整個過程的數據納入“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與海關聯網對接。此外,第七條中稱,電子商務企業應將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資訊提前向海關備案。(記者 劉夏)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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