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的她就成為業界明星,成功擠進中國保險代理公司十強,被稱為保險界的“美女高管”。但這光環隨著公司“長線短做”的經營模式資金鏈的斷裂,這個“創新模式”的設計者倉皇出逃。今天上午,市一中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泛鑫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等涉嫌集資詐騙案。和陳怡一起走上被告席的還有其戀人、泛鑫公司顧問江傑。
公訴:詐騙集資數額巨大
上午9時30分,陳怡和江傑一起被帶上法庭。陳怡回答公訴人提問時顯得很平靜。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陳怡分別夥同被告人江傑和譚睿(另案處理)以挂靠、收購等方式先後實際控制了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永力)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海盛邦)。陳怡還與譚睿合謀,將保險公司的20年期壽險産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年至3年期保險理財産品,騙取投資人資金,並將騙得的資金謊稱為泛鑫保險代理銷售的20年壽險産品的保費,通過保險公司手續費返還的方式套現。
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陳怡、江傑先後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和中海盛邦名義,與崑崙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等多家保險公司簽訂了銷售保險産品的“保險代理協議”,並招聘400多名保險代理人或通過銀行員工在蘇、浙、滬等地向4433人推銷上述虛假的保險理財産品計人民幣13億余元,並利用上述手續費返還方式套取資金10億余元;至案發,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實際損失8億余元。
2013年7月28日,陳怡、江傑在將4999.8萬元港幣轉至香港後,攜帶83萬歐元等鉅額現金和首飾、奢侈品潛逃境外。
檢察機關認為,陳怡、江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自辯:認為自己不是詐騙
法庭上,陳怡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並沒有異議,但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侵佔了公司財物,應構成職務侵佔罪。對於“長線短做”的行銷模式,她認為並非蓄意詐騙,而是希望通過引進風投、上市等方式補上資金“漏洞”。
2013年6月,發現公司資金鏈斷裂後陳怡決定和“戀人”江傑遠走他鄉,儘管對方已有家室。在庭審中,陳怡多次為“戀人”辯白,表示對方並不清楚公司的財務情況和業務模式,只負責戰略和吸引風投等方面。
截至上午11時,該案仍在審理中。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