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10日電(記者 楊迪) 財政部近日發佈公告,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援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安排,經分別與福建、廣西、四川、新疆、甘肅省(區)人民政府協商,財政部決定代理髮行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一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
本期債券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計劃發行面值總額為258億元,其中福建、廣西、四川、新疆、甘肅省(區)額度分別為46億元、43億元、80億元、44億元、45億元。各省(區)額度以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一期)名稱合併發行、合併託管上市交易。
公告明確,本期債券2014年6月13日招標,6月16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18日進行分銷,6月20日起上市交易。招標總量258億元,採用單一價格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17年6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財政部代為辦理本期債券還本付息。發行手續費為承銷面值的0.05%。
財政部要求,承銷團成員于2014年6月18日前(含6月18日),按照承銷額度及繳款通知書上確定金額將發行款通過大額實時支付系統繳入各地財政部門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各地財政部門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承銷團成員未按時繳付發行款的,按規定將違約金通過大額實時支付系統繳入各地財政部門指定賬戶。支付報文中附言為必錄項,填寫時應當註明繳款機構名稱、債券名稱及資金用途,如:XX公司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一期)發行款(或逾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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