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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縮水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

2014-06-10 09:12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年後首次大修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今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被視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點。不過新法落地快三個月了,記者調查發現,仍有不少電商“縮水”執行,多地網購投訴量不降反增,消費者“後悔權”的真正落地仍需規則細化。

  網購投訴量不降反升

  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開始實施,這也是消法落地20年來的首次大修。其中第25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

  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今天,網購已經深深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然而,由於網購非面對面交易的特殊性,消費者購買的商品與預期出現差異在所難免,因商品品質問題、售後服務等引發的糾紛更是多年來的投訴熱點。正因為此,“七天無理由退貨”被視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點,也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智慧。

  儘管新規承載了人們許多美好的期待,但在接下來兩個多月的實際操作中,不少消費者卻發現“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上海市民劉先生在淘寶上給兒子網購了一把玩具槍,價格200多元,誰知家裏人覺得玩具槍太危險堅決不讓拆封玩,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得聯繫賣家要求退貨。但賣家以“來回快遞包裝盒容易破損無法二次銷售”為由拒絕了劉先生的要求,最後只好作罷。

  記者從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了解到,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實施至今共受理各類投訴2萬多件,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22.5%。其中增長幅度最大的就是網購投訴,超過6000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2倍,近四成反映在退貨難。

  “新消法實施後,一方面部分電商企業在落實上仍存在問題,另一方面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明顯增加,兩方面 因 素 造 成 網 購 投 訴 量 的 不 降 反升。”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陶愛蓮説。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工商系統共處理消費投訴24 .48萬件,同比增長20 .85%,創六年來的同期新高。

  “七天無理由退貨”縮水

  賀小艷在淘寶上經營了一家服裝小店。她告訴記者,以往小店是不允許退貨的,而從新消法實施後,賣家在編輯上架商品時,“服務”一欄就自動設置為“7天退貨”,過去只有天貓商城實行這一政策。“新政策實行到現在,我們成交150多單,客單價在300元左右,退貨量約佔5%,主要是尺寸不符,也有一些買家收到後覺得風格不符要求退貨。”她説。

  不過記者發現,儘管現在有“7天退貨”的硬性條款,但還是有相當一部分的淘寶店主並未執行,有的是在主頁或寶貝連結上標注“不接受退貨”,有的是給退貨設置額外條件,也有的是採取一次退貨永久“拉黑”的做法。不過,賀小艷認為,小賣家本小利微,尤其是小商品,來回運費比訂單價還高,如果還有買家或競爭對 手 搞 惡 意 退 貨 , 實 在 是 “ 傷 不起”。

  一些規模較大的電商網站,對新消法的實施也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七天無理由退貨可以,但要收10%的“折舊費”,這條“奇葩”條款遭到了消費者對知名電商易迅網的集中投訴。根據新消法,所謂“折舊費”不僅毫無依據,而且易迅網是通過商品頁面“深度連結”的方式告知,而沒有在消費者購買過程中明確。4月中旬,上海市消保委約談易迅網要求其整改。

  另一個被點名約談的知名電商網站是大眾點評網。和其他電商平臺不同的是,它銷售的主要是各類團購消費券而非實物類商品。團購商戶宣傳內容與實際産品不符、團購券使用遭商戶設置附加條件、團購券過期不退等,消費者投訴無門,平臺方推卸責任,“3·15”後的一週內上海市消保委就接到關於大眾點評網的投訴近200件。

  目前,這兩家電商企業都已經根據新消法要求落實整改。

  近期,各地廣泛開展了相關座談會,中消協還專門召開了網購企業座談會,聽取11家國內大型網購企業落實新消法規定的情況,並要求公開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

  新法落實亟待規則細化

  業內人士認為,電商企業在新消法實行過程中暴露出來的一系列問題,根源是爆髮式增長和激烈競爭倒逼下的産物,戰火愈燒愈烈的“價格戰”、“燒錢戰”、“融資戰”中,售後服務被拋在了腦後。尤其在“雙十一”等電商造節活動中,退貨率和投訴率都會成倍增加。在低價競爭的大環境下,通過抬高退貨門檻來降低運 營 成 本 也 成 為 了 行 業 的 “ 潛 規則”,從而影響到用戶的網購體驗。

  儘管新消法實施後網購投訴增加,但根據今年4月中消協的一項調查,消費者無理由退貨遭拒絕後,只有約38%的人選擇維權,剩下超六成的消費者選擇沉默。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春泉認為,新消法在具體實施細則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比如説“七天無理由退貨”並非囊括電商平臺的所有商品,不過除了新消法內明確規定的幾類“不適用”商品,其他商品的退換貨規則在實際操作中仍比較模糊。“怎樣判定是瑕疵還是品質問題?買家和賣家的責任如何明確?會不會給個別缺乏誠信的商家或以打擊競爭對手為目的的惡意退貨行為留有鑽空子的空間?這些都有待進一步完善配套細則。”他説。

  電商分析人士魯振旺認為,立法只是一方面,市場的規範需要電商平臺規範經營、行業自律、商家誠信,也需要我們每一個消費者的共同努力。“七天無理由退貨”短期來看增加了電商的物流成本,但從長遠來看,統一了電子商務領域的售後體系,不僅進一步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整個行業的良性競爭和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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