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代麗麗)今天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就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介紹相關情況。記者獲悉,我國將於“十二五”期末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養老金不足低保一半”的説法也有其客觀原因。
城居保
跨地轉移繳費年限可累計
據介紹,2009年和2011年,我國先後啟動實施新農保和城居保試點,並於2012年基本實現兩項制度全覆蓋。截至2013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總人數達到8.2億人,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2.18億人。
對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問題,胡曉義介紹,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已經按規定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
養老金
標準低因個人積累不足
人社部統計數據顯示,已經建立城居保的15個省份的基礎養老金月每人平均達到81元。這個數字被一些媒體拿來與城鄉低保標準比較,發現待遇水準還不到低保的一半。民眾紛紛抱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太低了,只夠一個零花錢!”
胡曉義解釋説,新農保和城居保的待遇由兩方面組成,一方面是國家財政出資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試點幾年來很多地區都在這個基礎上提高了標準,有些地區已經達到200多元;第二部分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交得越多,時間越長,將來享受的待遇越高。
胡曉義説,個人賬戶部分現在在整個基本養老金支付裏佔的比重還比較小,“原因是2012年這兩項制度才剛剛在全國推行開來,個人賬戶積累的比重非常小,現在全國新農保和城居保總計積累個人賬戶只有不到2800億,每個人積累還不到800元錢。在這幾年當中真正進入到60歲以後年齡的人更少,他們只有一兩年個人賬戶的積累,這一部分計算下來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比較少,加起來全國平均支付標準只有80多元錢。”
北京情況
基礎養老金增至430元
2009年,本市已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凡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居保按年繳費,最低繳費標準為農村居民上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的9%;最高繳費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城鄉居民可在上下線之間選擇。去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最低繳費標準為每年1000元,最高繳費標準為每年7420元。
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 J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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