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6日發佈消息稱,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
“毫無疑問,暫行辦法出臺的最大受益者是農民工群體和城鎮非從業居民。”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説,“當然,前者人數眾多,後者則相對較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26日説,2013年全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總收入將近22500億,支出約18400億,當期結余4000多億。
人社部統計,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億人,同期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4543萬。而截至2013年底,全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總人數達到4.98億,其中2399萬為城鎮非從業居民。
“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靈解釋説,“以前沒有銜接辦法,不夠15年很可能錢就白繳了,所以很多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寧肯參加待遇較低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就可以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不滿15年,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此外,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有時出來打工,有時回鄉種地,職工保險退休待遇高,但有年限門檻,不如把錢揣在兜裏踏實,所以我就上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自湖南農村的羅百虎代表了很多農民工,“現在説是能轉換了,那就放心了,反正個人交的錢還是自己的。”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強調,暫行辦法的出臺,使廣大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進可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的待遇,退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兜底”。
暫行辦法還有一定的引導性: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反之則不合併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這實際上是在引導更多人加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褚福靈説。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等專家也認為,這一方面是在鼓勵參保人去拿待遇更好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將來有更好的生活保障;一方面也可以讓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變得更可持續。
“暫行辦法的另一個亮點是按照優先保留待遇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的原則,明確了對參保人員重復繳費和重復領取待遇情況的處理意見。”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説。
“‘順向發展’是養老保險制度下一步改革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之一。”鄭秉文説,“城鎮化的方向是農村人口越來越少,城鎮人口越來越多,社保制度的進一步發展一定要順勢而為。”
據人社部統計,2013年中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每人平均達到81元。而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8月,中國平均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352元、189元。也就是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不及低保一半。
“對於50多歲進入城鎮的農民來説,他們很可能已經沒有能力繳納15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了,那憑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顯然是很難在城市裏生存的。”鄭秉文直言不諱,“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我們重點研究。” (記者 徐博、康淼、張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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