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6月以來,北京商住房項目的調控傳言讓該類型樓房成交暴增。據亞豪君岳會統計,截至6月19日,北京商品住宅本月共實現成交11100套,超出5月全月成交量37%,商住房成交佔比超七成。
記者調查發現,6月被“炒熱”的北京商住房市場,吸引了眾多購房者,其中不泛剛需購房者的“跟風”購買。但商住房與普通住宅産權有何不同?價格為何低於周邊普宅?稅費如何徵收?轉手成本是否更高?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為此進行一一梳理。
資料圖。孟幻 攝
【政策】
普宅:全市範圍內限購
商住房:除通州外 均無限購政策
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了解到,根據現行北京地區對自住型商品房的限購規定,在全市範圍內實行限購舉措,並且,對在通州購房人群提出了附加條件。
除通州地區外,已婚京籍家庭無房的可在北京地區購買兩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購買1套;單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離異、喪偶家庭)在京無房的,可購買1套住房;在京無房且已連續五年在京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京籍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
通州地區則另有規定,2015年8月14日發佈的《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管理的通知》規定,符合現行政策有關規定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限購1套通州區商品住房:已有1套住房、落戶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社保或個稅的京籍家庭;京籍無房家庭;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相比而言,商住兩用項目在全市(通州除外)範圍內並無限購政策。通州地區於今年5月5日發佈了《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規定僅三類人群可在通州購買商住房。
限購政策的存在,將購買商住房和普通住宅的群體劃分開來。“購買商住房的人群,一是部分受制于限購政策不能再購買普通住宅的投資者,無奈轉移投資方向;二是部分剛需購房人因沒有普通住宅購房資格,通過商住房來過渡。”一位從事北京市場地産諮詢的業內人士告訴中新網記者。
【産權】
普宅:70年産權 可自動續期
商住房:50年産權 未明確續期方式
另一方面,普通住宅和商住房在産權期限、續期方式上也存在著明顯差異。
按照國家現行規定,房屋産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用地性質不同在40、50年或70年不等。
根據2007年國家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最高為70年,屆滿後自動續期。
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商業項目土地正是屬於這一類型,一般使用期限是50年,卻在續期問題上存在政策風險。産權到期後能否續期、如何續期等問題都尚未明確。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