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被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事實上,與“房地產稅”一字之差的“房產稅”試點,已在上海與重慶開展逾四年,但影響十分有限。在未來推進房地產領域稅收改革深化的情況下,房地產稅立法將走向何方?對百姓和政府的“錢袋子”產生哪些改變?
滬渝試點涉及人群有限 對房價影響不大
2011年1月,上海與重慶率先試點向居民住宅徵收房產稅。上海房產稅試點,主要針對本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適用稅率暫定為0.6%;重慶房產稅試點主要徵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不論存量房還是增量房)、房價達到當地均價兩倍以上的個人新購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稅率0.5%-1.2%之間。
從試點執行情況看,兩地體現出一些問題,對未來房地產領域整體稅收改革具有參考價值:
——對房價影響不大。根據中國指數研究院發布的報告,上海及重慶試點房產稅的前3個月,兩市住宅成交量分別下降46%和26%,比同類城市降幅高10至20個百分點,但成交均價並未出現明顯下跌;第二年,兩地成交量均呈現較大幅度的增長。此後3年多,房產稅試點對房價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對地方政府財政稅收貢獻不大。比如2011年重慶房產稅佔本級財政收入的比重僅為0.03%;而根據《2014年上海預算草案報告》,2014年上海市預計徵收房產稅27.6億元,只有土地出讓收入的1.7%。
——涉及人群有限。記者跟蹤發現,由于房產稅試點不涉及存量住房,其中上海試點中還有六條稅收減免政策,這就使房產稅試點沒有產生巨大衝擊力。在重慶,主要針對豪宅和別墅的房產稅徵收標準,對房屋的面積和價格進行了極為嚴格的限制,這種幾乎為豪宅“量身定做”的房產稅徵收方式後來被一些業內人士戲稱為房地產界的“奢侈品稅”。
[責任編輯: 侯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