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調整立法規劃 增加34件立法項目
社會一直熱議的房地産稅終於有了實質性動向。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本週向社會公佈,包括房地産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産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王瑞賀介紹,此次調整將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的立法項目增加列入立法規劃。通過修改立法規劃更好地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王瑞賀表示,立法規劃調整後,對有關方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新提出的立法項目,如確實必要、可行,可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予以安排。
增加的立法項目主要包括:
一是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作出關於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
二是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制定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路安全法、陸地國界法、能源法、原子能法、航空法,修改測繪法;
三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房地産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佔用稅法;
四是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修改行政監察法;
五是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産業促進法。
還要編纂民法典,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迴圈經濟促進法、草原法等。
第三類研究論證項目還增加了促進軍民融合方面的立法項目。
-解讀
增加立法項目有何標準?
實踐中迫切需要、立法條件又比較成熟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王瑞賀説,在增加的立法項目中,有些法律草案已經提請審議或已經審議通過,考慮到立法規劃的完整性,一併列入了立法規劃。此外,還認真梳理、研究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提出的立法項目,將代表關注度高、議案建議反映較為集中、實踐中迫切需要、立法條件又比較成熟的立法項目也增加列入立法規劃。
據了解,調整前的立法規劃共列入3類立法項目。其中,第一類為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47件,第二類為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21件,一、二類共計68件;第三類為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需要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不列具體法律名稱。調整後,一類項目增至76件,二類項目增至26件,共計102件,實際增加34件,其中6件為原立法規劃第三類項目。
[責任編輯: 侯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