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所內的“龍椅”按故宮裏的龍椅等比例製作
位於嵩祝寺及智珠寺內的“嵩祝名院”大門緊閉
11月1日,住建部等十部委聯合出臺的《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開始施行。但記者近日調查發現,該項規定出臺後,位於故宮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作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仍然內設豪華餐飲、住宿服務,部分區域甚至成為只對少部分人開放,可以燒香、“坐龍椅”的私人化高檔消費場所。從去年1月起,就有媒體曝光嵩祝寺及智珠寺變身餐飲會所的消息,本報也曾于去年7月18日報道過此事,但將近兩年過去了,藏身於600年古剎的會所依然在營業。
會所藏身“寺廟”百姓難入內
距故宮東北角樓僅500米,在沙灘北街衚同的盡頭,並排坐落著已有600餘年歷史的嵩祝寺及智珠寺兩座大寺廟。雖然都已不是宗教活動場所,但兩座寺廟的外墻上,還清晰可見白底綠字的“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嵩祝寺及智珠寺”,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普通百姓平日難以進入的文物保護單位內暗藏玄機。
“我們這裡是私人會所,不對外開放。”近日,當記者想以參觀文物保護單位的名義進入智珠寺西北部的院子時,受到保安阻攔。
據周邊居民反映,寺內經常有豪車出入,但是老百姓卻難以踏入院內一步。
晚餐最低每人平均消費800元
幾經輾轉,記者聯繫到了坐落其中的一家名為“嵩祝名院”餐廳的工作人員,並被告知要預約才能前來就餐。
在餐廳工作人員的允許和帶領下,記者進入智珠寺西北部的院內,看到多間古建築內都設有大型餐桌。其中一間面積近百平方米、裝修奢華的大殿內,不僅擺放有一張碩大的圓桌,還搭建了“龍椅”、屏風、戲臺。
工作人員介紹稱,“龍椅”和屏風是按照故宮內的樣式和比例倣造的,來就餐還可以坐上去照相,而戲臺則是“唱戲用的”。“有些前來就餐的‘領導’喜歡聽戲。”工作人員解釋説。
據了解,在這裡晚餐的費用最低為每人平均800元。如果提高標準,可達每人平均一兩千元。記者在餐廳旁邊的房間內還看到多尊大型佛像,以及寫有“功德箱”字樣的木箱。據工作人員稱,前來就餐的人還可以在寺內燒香拜佛捐“功德”。
而在智珠寺西南角的院內,是一家經營高檔西餐的餐廳,經營企業還將古建築外租進行商業活動,並開設了多間高檔客房,房價最低也要每晚2000元。記者在一間大殿內看到,一家企業正欲在此舉行商業活動,在準備過程中佈置了大量設備,一些甚至搭建在古建築上。
工作人員否認對外經營
據了解,嵩祝寺及智珠寺目前屬於北京市佛教協會管理的宗教房産,針對它們“演變”為私人化高檔消費場所的情況,記者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舉報,並跟隨北京市佛協和北京市宗教事務局相關人員對嵩祝寺及智珠寺進行了檢查。
儘管前一天晚上的大量剩飯與高檔食具還沒來得及收拾,但檢查過程中,之前接待記者的“嵩祝名院”工作人員卻説:“我們不開門是因為這裡是公司辦公場所,這些飯都是我們公司自己人吃的,我們沒有對外經營。”
記者通過工商登記資訊,查詢了這家矢口否認進行私人化高檔餐飲經營的“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責任公司”,其成立於2005年6月,目前註冊資本僅有100萬元,股東是兩位自然人,註冊地點為北京市東城區嵩祝院北巷4號,經營範圍包括制售中餐;銷售酒、飲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健身服務;銷售工藝品。
據了解,2007年,為解決歷史建築保護與修繕問題,北京市佛教協會與此前佔用該處房産的企業,參照“誰修繕,誰受益”的文保政策,與部分企業簽訂租賃協議,轉讓兩寺經營使用權進行“保護性使用”。然而,在“保護性使用”背後,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責任公司與另外幾家租賃企業,將公共資源長期進行奢華的私人化餐飲、住宿、會議等商業經營活動。此外,記者在採訪中還發現,嵩祝寺及智珠寺內的文物保護出現租賃企業承諾的修繕資金不到位、企業開展住宿服務但相關資質手續卻難以齊全的情況。
文/新華社記者 李德欣 戰嘉琦 楊毅沉
本報記者 趙婷婷 供圖/新華
追訪
修繕資金出資人並非無償捐助
對話人:北京市文物局執法隊隊長趙建明
北青報:此前文物局也曾多次對嵩祝寺和智珠寺內的高檔會所進行調查,為什麼兩家會所至今仍在營業?
趙建明:這兩座寺廟我們已經去檢查過許多次,裏面的確有部分區域被用作餐飲場所,但是並沒有發現諸如使用明火等明確違反《文物法》的行為。一些“違法行為”,如果不是文物部門的管轄範圍,在相關文物法律中找不到依據,我們也沒有權力去制止。至於這兩家寺廟中的高檔會所為何能一直營業到現在,應該是其主管或營業資質審批部門的管轄範圍。
北青報:此次在媒體暗訪中發現,嵩祝寺及智珠寺內的文物保護出現租賃企業承諾的修繕資金不到位、企業開展住宿服務但相關資質手續卻難以齊全的情況,對此文物部門是怎樣監管的?
趙建明:文物部門主要負責監管文物修繕和文物安全。簡單地説,不是説他想修哪兒就修哪兒,想怎麼修就怎麼修,這些都要有方案上報,批准後才能進行。如果管理或者使用單位的做法威脅到了文物安全,我們也會依法查處。關於修繕資金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管理使用單位應該負責出資修繕文物,不管是它自己出資還是籌資,修繕資金是否到位還是要由文物具體的主管單位來負責監管。
北青報:對於老百姓反映的嵩祝寺及智珠寺內經常有豪車出入,但是老百姓卻難以踏入院內一步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趙建明: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文物單位必須對外開放。此外,文物法中只是規定文物場所應該用作文保所、博物館對外開放,但並沒有罰則。所以,儘管現在大部分具備條件的都開放了,但現實中,一些文保單位因各種原因還沒有、或者不適合開放。
北青報:您以前曾經提到過,由於修繕資金短缺等問題,我們允許引入社會資本對文物進行修繕。此次媒體報道中提到了“參照‘誰修繕,誰受益’的文保政策”,允許修繕後的文物建築由出資人使用,對於這部分文物建築我們平時是如何監管的?
趙建明:其實並沒有法律規定誰修繕就應該由誰受益。只不過在現實當中,一些出資單位並不是無償資助文物修繕的,管理使用單位大多會以允許出資單位對文物進行使用的方式換取修繕資金,但應該明確的一點是主管單位承諾出資方的條件不能違背現有法律。根據法律規定,文物部門只能對文物構成威脅的行為進行監管,這些線索有老百姓提供的,也有我們執法隊自己巡邏發現的,為了加強監管我們現在還有志願者隊伍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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